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2028年商旅平台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2028年商旅平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6-1359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省公司及全省11个地市的商旅平台服务,为差旅活动进行全过程支撑、管理、监控及数据分析,为全体人员出行提供完善、便捷、经济的一站式差旅管理服务,并结合网络技术与传统差旅服务优势,提供网站、手机、电话、邮件等多渠道预订模式及7×24小时全天候预订、咨询服务,提升差旅出行体验与管理效率,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6采购预算:949.5万元(含税)。以含税预算作为合同含税金额上限金额,据实结算。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个,份额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平台服务费部分:机票服务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11元/航段,火车服务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6元/张;差旅费部分:机票服务、酒店服务、火车服务、用车服务最高限价均为折扣(非OFF)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同采购项目概况。
2.2★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平台对接,具备服务条件。
2.3★服务期限:平台对接完成具备服务条件之日起24个月。
2.4服务地点:浙江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浙江省级】【商旅平台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按照采购人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则、《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名单管理要求》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合作处理措施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控股与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6经营资质及经营许可:
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业务种类:B25信息服务业务)。供应商提供承诺,承诺其提供的平台服务须符合中国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要求;承诺对所提供平台服务的合规性、安全性及稳定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证明文件要求:
a.提供有效的ICP证扫描件。
b.若ICP证持证主体与供应商不为同一法人,须提供证明两者为同一集团内关联公司的材料。证明材料可以同时提供上年度企业信用报告和工商股权关系证明,或其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本项目中,该 ICP 证仅唯一供应商参与响应,集团内其他关联单位不得使用相同 ICP 证参与本项目响应,否则均视为响应无效。
c.供应商须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声明其有权代表平台响应、履约,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涉及非同一主体,持证主体须为此承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函。
3.7平台软件:
供应商必须具备可稳定提供服务的自有商旅平台(形式包括网站或APP或微信小程序),并承诺在合同期内持续运营。
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可公开访问的平台实例。网站:提供网址,并提供该域名在工信部备案查询系统的备案截图,备案主体须与前述持证主体一致或关联。APP:提供官方应用商店(如App Store、华为应用市场等)的下载链接及截图,开发者/运营者信息须与前述持证主体一致或关联。微信小程序:提供名称及二维码,小程序内显示的″服务提供者”主体信息须与前述持证主体一致或关联。
3.8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商旅平台服务业绩(平台须包含机票、酒店、火车票预定,用车服务等功能)】,且单份业绩在单个年份内累计金额达到500万元。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合同执行金额的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合同执行金额的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等证明材料的按1个业绩计算)
3.9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要求:
如供应商具备自营车队或对用车服务进行深度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调度、定价、结算等),则供应商须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若供应商不涉及自营车队,且未对用车服务进行上述深度管理(即作为聚合平台或技术服务商,接入第三方网约车服务),则供应商须确保合作网约车服务商(即实际承运方)合法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确保该许可证覆盖采购人所需用车的城市范围,响应阶段提供有效的承诺。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如下: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7日19时30分至2026年06月01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4.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采购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竞争性磋商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竞争性磋商文件款发票事宜:竞争性磋商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1日09时3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采购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响应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5.4以纸质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如有):若供应商以纸质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如:纸质银行保函),则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原件递交至【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D幢1楼D1会议室,王庆庆,18258198021】。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2)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6.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手机CA证书售价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7.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预计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与每一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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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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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御临路33号 |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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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10000 |
邮 编:31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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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韩佳佳 |
联 系 人:王庆庆、余利华、曾广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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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732253739 |
电 话:18258198021、15879296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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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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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anjj@chinatowercom.cn |
电子邮件:wangqingqing.gyl@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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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www.tower.com.cn |
网 址:https://zb.chinaccssc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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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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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账 号:3110830019310031615(特别提示:账号随项目变化,本项目以此账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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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渠道: 方式①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 方式②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wangqingqing.gyl@chinaccs.cn实名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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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为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防止串通投标(响应)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投标(响应)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响应)行为,招标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有关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规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王庆庆
(签名)
2026年0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