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C202601BA200205660469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2026-2029年洛阳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202601BA200205660469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826.8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与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2026-2029年洛阳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2026-2029年洛阳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根据工作需要,选取服务商1家,提供全市成包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
2.3招标范围: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2026-2029年洛阳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
2.4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2026-2029年洛阳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2026-2029年洛阳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以下其中之一:1.投标文件中附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投标文件中附2025年度投标人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2.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须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市级及以上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自2023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网页内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共计2项)分别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3.3投标人没有在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处罚期内;(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4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满足以下其中之一即可:1.投标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2.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9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06月05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jy.tobacco.com.cn/ ),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款无误后,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指南。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支付后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递交方法:
5.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登录后″平台-我的工作台”中″CA申请”和″CA申请帮助”查看,也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903-3236进行咨询。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3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6.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解密方式:集中解密。项目经理点击″一键解密”由平台服务器自动解密。
6..2开标地点: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获取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标段,招标文件费用公对公转账,户名: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31062519010000985,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
备注:汇款凭证的用途栏或空白处应注明″项目名称+文件费”,项目名称可简写。售后不退。付款后,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支付记录,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款无误后,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
7.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7.3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我方近三年(2023年5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我方没有在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4.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5.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6.我方非联合体投标;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7.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8.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招标人拒绝我方的投标、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9.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审计科(电话:0379-65921121)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46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87172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层
联系人:宋先生16603859002
电 话:0371-56505020
电子邮件:hnhyzbdlsk@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