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财务数字化平台项目(三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5-28 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财务数字化平台项目

项目概况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财务数字化平台项目(三期)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0609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财务数字化平台项目(三期)

2.项目编号:XDEC-A2026044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90000.00元;最高限价:89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采购内容: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财务数字化平台项目(三期),在原综合财务数字化平台一期、二期基础上,结合厅内实际需求,对原有功能进行优化升级,开发建设全流程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绩效管理系统、审计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等。

5.3建设期:合同签订且生效后90日历天内完成

5.4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至免费运维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6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单位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加盖公章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其他要求:

2.1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5月29日至2026年06月0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15F西座)

3.方式(①、②两种方式二选一):

方式①: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包含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包含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取。

方式②: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联系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371-68865936,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进行磋商文件申请,邮件内容包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包含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包含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邮件备注清楚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可获取纸质采购文件。

4.纸质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15F西座)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6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15F西座)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参照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现行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收费标准,按照收费标准的74%收取(不足伍仟元的按伍仟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3号

联 系 人:师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509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本项目联系方式)

名    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号158号楼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

联系方式: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编辑:hnzb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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