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股份西南飞行小区新建培训综合楼项目-安全预评价及验收项目谈判公告

   2026-06-0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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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股份西南飞行小区新建培训综合楼项目-安全预评价及验收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股份西南飞行小区新建培训综合楼项目-安全预评价及验收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股份西南飞行小区新建培训综合楼项目-安全预评价及验收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CAD-A-202614573
(三)资金来源:自筹(预算约15万元,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功能目标: 满足国家、行业、成都市及业主要求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住建部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导则》《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 2.省级层面:《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实施细则》《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验收管理办法》等。 3.市级层面:《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成都市市级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细则(试行)》(2026年4月1日起实施)、《成都市建筑基坑安全管理规定》《成都市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成都市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及验收管理通知》等。 项目层面:国航股份西南飞行小区新建培训综合楼项目立项文件、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拆除方案及现场实际情况,兼顾拆除施工、基坑开挖、桩基施工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特殊性,明确安全预评价及验收的范围、标准、流程及责任主体。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设备要求:配备满足本项目现场勘查、风险检测所需的全部仪器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测距仪、测斜仪、沉降计、气体检测仪等),所有仪器设备需定期维护、校准,提供有效的校准证书,精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且能接入成都市建筑(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实现勘查、评价、验收数据实时上传。交付或实施地点: 项目所在地(成都市)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一)安全预评价核心要求(核心必做) 本项目安全预评价针对拆除重建全流程(既有建筑拆除、场地清理、基坑开挖及支护、桩基施工、新建工程建设)开展,核心是识别、分析各环节安全风险,提出科学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为项目安全施工提供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1.评价范围:覆盖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施工环节,重点包括既有建(构)筑物拆除安全、场地清理安全、基坑开挖及支护安全、桩基施工安全、临时用电安全、动火作业安全、高处作业安全、起重作业安全、周边环境(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安全影响等,全面覆盖项目全施工周期。 预评价核心编制内容: 1.项目基本概况、建设规模、工期、施工范围 2. 危险有害因素全面辨识常规:高处坠落、坍塌、触电、机械伤 害、火灾、中毒窒息 成都专项:基坑滑移、涌水涌砂、管线破损、汛期内涝、基坑降水扰动地层 3. 风险分级评价、重大危险源判定 4. 针对性安全对策措施 地质基坑支护、降水、边坡防护措施临时用电、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管控 城区扬尘、噪声、振动、裸土防护措施雷雨季节防雷、防汛、防坍塌专项措施地下燃气、电力、给排水管线保护方案。(成都本地重点管控项 :5米及以上深基坑必须纳入重点评价,紧邻地铁、老旧建筑、主干道项目强化沉降、振动风险 ,6-9月汛期施工,单独增加防洪排涝评价内容 ,城区狭小场地交叉作业风险专项分析。) 执行标准:严格遵循《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导则》《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四川省、成都市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贴合拆除重建项目的特殊性制定评价标准。 (二)安全验收核心要求(核心必做) 安全验收覆盖项目阶段性验收及最终验收,核心是核查项目安全设施、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项目符合安全施工及竣工验收标准,具体分为阶段性验收和最终验收, 2. 最终安全验收 1.验收时机:项目全部施工任务完成(含拆除、基坑回填、新建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完成自我验收并提交验收申请后,供应商组织开展最终安全验收。 2.验收内容:全面核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安全管理资料的完整性、施工全过程安全记录、隐患整改闭环情况、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情况等,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安全验收标准及项目设计要求。 3.验收标准:严格遵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四川省、成都市相关安全验收规定,结合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施工方案等资料,明确验收合格标准,对涉及的安全指标进行现场核查,确保全部指标达标。 4.验收报告:最终安全验收完成后,编制完整的最终安全验收报告,明确验收结论(合格/不合格),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验收报告需签字盖章齐全,可直接用于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符合成都市住建、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5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未被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列入受限供应商处理期和处理范围内,未在受限供应商取证核查期间。
(五)采购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六)报名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七)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项目业务相关的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
(九)2023年5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个安全预评价及验收方面的类似项目相关业绩(两个合并项目),或一个安全预评价项目以及一个安全验收项目。
(十)在信用中国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十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三)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7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7名(含),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如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7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企业综合实力及业绩等方面进行评分并排序。排名前7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经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6月01日至2026年06月08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申请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8.具有2025年1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9.公告截止前15天内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完整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逐页盖章);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govcn/search/ce/.)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截图(逐页盖章)。
10.2023年5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个安全预评价及验收方面的类似项目相关业绩(两个合并项目),或一个安全预评价项目以及一个安全验收项目。业绩材料须提供该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合同主体、金额、期限、订立时间、服务内容等、签章页)复印件(封面章,骑缝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不少于一项,至多五项业绩证明)
1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封面章,骑缝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鑫磊
联系人电话:13658049790
联系人电子邮箱:jkgccgjyb@163.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每份报名材料涉及多页的须在首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且文件中明确签字盖章的位置签字及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

(三)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四)中航集团供应商受限供应商分类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五)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编辑:air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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