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司)大唐内蒙古海南区 5 万千瓦风电新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26-06-0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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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公司)大唐内蒙古海南区 5 万千瓦风电新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公司)大唐内蒙古海南区 5 万千瓦风电新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乌海市能源局以(《关于内蒙古大唐国际海勃湾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区 5 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乌能局发〔2025〕9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大唐国际海勃湾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海勃湾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6NMGHBW-S001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大唐内蒙古海南区 5 万千瓦风电新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境内

 

2.4 建设规模:50MW

 

2.5 计划工期:暂定 2026 年 6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全容量投产, 共 122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及监理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作为施工总承包工程,除发包人负责大唐集团公司开工前手续办理、集团框采设备、甲供设备、永久征地(风机基础、箱变基础、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塔基基础、进站道路硬化路段)外其余全包含在施工总承包中。应包括完成投产所有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项目所有专项审查、验收、档案、电力质检、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同时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最高限价,不因疫情防控、恶劣天气(雨雪大风施工措施费)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标合同价格。


本标段包含但不限于:110kV 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含调试),7 台风机(风机、箱变、吊装平台、集电线路、检修道路)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风机场区的  风机基础(含基础开挖、地基处理、钢筋制作安装、锚栓安装、浇筑、防雷接地、吊装平台、基础观测沉降点制作安装及测量)、风机安装(含电气安装及配合调  试、风机引出电缆桥架安装)、箱变基础及安装(风机到箱变电缆及箱变到铁塔  电缆敷设及安装)、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交通工程、水土保持  及环境保护工程、消防工程等,并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四优工程”标准要求创  建“四优工程”。项目的采购、施工、调试、服务(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  协调工作等)等全部工作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其中包括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  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  理提供等服务)。

2.6.1 本标段包含 110kV 升压站、风机基础、风机安装、箱变基础、箱变安装、风电机组出线工程、风电机组及机组变压器接地工程、集电线路、室外工程、交通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消防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于采购、施工、调试、服务(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施工总承包全流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从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乙供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竣工 验收、移交生产至质保期结束的全过程管理,施工期间与地方政府、电网公司、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交通疏导、电网接入协调等,配合征地工作协 调联络,临时用地及复垦等工作;

(2) 设备材料采购:采购设备均需满足电网公司及大唐集团相关规范、规 程要求。其中:主变、风电机组、塔筒(锚栓乙供)、箱式变压器、SVG 无功补偿设备、GIS、线路架设导线、高压开关柜、站用变、监控系统、直流系统、35kV 预制舱、二次设备及预制舱、高压电缆(含电缆头、中间接头)、低压电缆、直 流电缆、控制电缆、备品备件、设备运维易耗品发包人提供。承包人负责除甲供 设备和材料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包括投产后各类相序牌、警示牌、标识牌,需 满足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也包括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二次倒运、保管(含堆场)、资 料移交。所有设备材料(包括甲供设备及材料)进场检验、试验、测试等,建立 设备材料跟踪管理台账。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及材料 清单内容需要发包人参与招标采购过程管理,最终选择的设备材料厂家、型号、


技术参数需得到发包人的认可,且不得使用大唐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的设备材料。

(3) 建安工程:110kV 升压站、风机基础、风机安装、箱变基础、箱变安装、风电机组出线工程、风电机组及机组变压器接地工程、集电线路、室外工程、交通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必须达到三同时)、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消防工程等的全部建安工程、辅助工程、配套辅材和附属设施的采购、施工、安装、试验及调试,直至投运。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预制 舱)、构筑物、地下设施、设备基础及地基处理、防雷接地等;室内外照明、站内外步道、道路及坡道、采暖通风系统、火灾报警、卫生洁具及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环保、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监控系统;围墙和大门施工,路灯及照明施工,升压站区域内绿化和硬化,附属设施施工(防水、防沙、防尘、防鼠、防盗、挡土墙、排水沟、护坡),包含为落实环评、水保、消防、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等。风机吊装要求承包人提供 2 个作业面吊装使用的整套液压工具,要求同时开展 2 个作业面吊装,风机基础浇筑要求提供 2 套模板,保证现场浇筑进度。

(4) 调试、试验、并网验收及试运行:110kV 升压站、风机、箱变、集电线路、通信系统的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电网要求并网试验等)及检查测试

(含设备安装前性能测试和验收检测)、系统调试、整套试运等。包括但不限于: 单体调试及试验、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特殊试验及调试、保护定值计算及评审、安全稳定校核、电能质量评估等并网前技术监督及并网符合性测试(满足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标、行标要求)出具报告并取得评审意见,也包含为落实安全、消防等三同时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 并网性能试验需满足电网最新一次调频、AGC/AVC、低高电压穿越等技术要求, 保证验收通过并取得验收、备案文件,同时按照发包方档案管理要求并网三个月内完成全部档案验收并移交。所有场站设备接入大唐大数据集控中心,包含接入集控中心的调试,海勃湾公司主控单独接入一套风机监控系统并调试完成,项目在全容量投产时要具备同步移交生产条件。

(5) 服务(含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

 

手续方面发包人只负责:取得项目核准、环评、水保、压覆矿、地灾评估、接入系统设计的审批意见;不涉及文物和军事设施的支持性文件、签订融资协议


或意向书、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使用林(草)地审核同意书;土地(水域)勘测定界报告及土地手续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投标人负责:质量监督、并网协议、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发电业务许 可证、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及其它相关手续办理协调的工作(包括前期专题报告 编制并取得最终批复或备案手续)、按取水许可要求完成用水实施,并达到水量、水质要求、建设期工程保险(注: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 任险由招标人负责)手续办理;升压站、办公区的植被恢复、临时征地费用(临 时征地范围为风电场运营道路、风电场施工道路、塔基便道、风电场吊装平台、施工临时设施占地、电缆埋设、电杆(塔)施工占地、集电线路廊道)、临时用 地的青苗补偿费用、复垦费(完成植被种植、达标覆绿)、缴纳投标人所涉及费 用的相关税费、负责配合完成土地测量丈量工作和所有的协调、赔付(含临时用 地)均包含在投标人范围内。

验收包含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消防(负责 50MW 项目整体消防验收手续办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竣工档案移交、竣工验收(所有工程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电网反事故措施要求)、移交生产验收;并网协调及验收、质检协调及验收、试运、移交、质保、培训、后评估、审计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停送电协调、检查验收及其他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 以及政府和电网公司等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工作。

(6) 安全文明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安全防护设施(如临边防护、安全网、警示标志)、施工扬尘治理、噪声控制、疫情防控专项措施。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如消防、防汛、触电、高空坠落等专项预案)并按要求备案。

(7) 数智应用:

 

1)负责组织全部系统厂家配合完成信息上传集控中心(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场侧服务器冗余性,监控点位上传集控中心同时保证现场设备正常稳定运

行),所有业务系统测点应全部对集控中心开放全量转发,控制部分系统数据采用独立通道转发上传(投标人只负责各系统接口),满足大唐集团公司集控数据采集要求。注:升压站至集控中心通道及集控中心转发设备由发包人负责,投标人负责各系统接口。

上述各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工程、土建工程、室外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等)内容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试验、检验、运输、保险、


制造、土建施工、电气设备安装施工、验收和服务、项目管理、质量、进度、安全控制、设备调试、性能考核及竣工验收、生产人员技术培训、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的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

本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施工、采购、运输、储存、竣工投产、质保期内设备维护、工程相关检查、档案、消防、竣工结算、工程验收、人员培训、配合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验收包含质量监督检查、消防、水环保、档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竣工档案移交、验收和竣工验收。

根据满足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要求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完成所有相关的涉网试验及其他试验工作,并出具电网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认可的试验报告,按照满足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要求,做好并网测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整站实测建模及宽频震荡风险评估等并网要求;并网性能试验需满足电网最新一次调频、AGC/AVC、低高电压穿越等技术要求,保证验收通过并取得验收、备案文件。

2.6.2 投标人负责的涉网相关内容必须保证通过满足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核,投标人根据满足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做好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完成相关图纸、划线工作;投标人配合征地红线放样、记录及影像留存;投标人负责施工生产生活临建用地、弃土场用地、备用电源电缆等临时用地的补偿、复原、复耕、复绿及恢复工作;投标人负责征租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等)清理,如有赔付需支付赔付费用,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工作。

2.6.3 投标人负责项目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档案、消防等所有专项工作的实施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开展大唐集团“四优工程”及“国家优质工程”建设;协助招标人按照大唐集团公司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完成项目后评价工作。

2.6.4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

 

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

 

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有利的,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6.5 设备需求说明:

 

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保证选用设备为市场一线品牌,用于工程内实用的材料、设备等应保证满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及要求,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经过招标人确认,且不得是大唐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且保证投标产品后续升级换代产品的相互兼容性(至少保证向下兼容)、可互换性、可替换性、机械和电气接口的一致性;必须保证投标产品及其后续升级换代产品的通信协议及通信点表完全兼容;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能源局自主可控要求,应采用国产芯片、安全操作系统、数据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 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和承试类二级(110 千伏以下)


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47.5MW 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47.5MW 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 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  或完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 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6 月 02 日至 2026 年 06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 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内蒙古大唐国际海勃湾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河财智中心


邮编: 100040 联系人: 徐遥

电话: 010-68777499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乌海市能源局 监督举报电话:0473-2090805;监督举报邮箱 whsnyj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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