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人工智能算力集群部分)一标段三方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2026-06-03 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郑州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人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人工智能算力集群部分)一标段三方运维服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人工智能算力集群部分)一标段三方运维服务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6-403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由137台算力服务器组成的算力集群,用于支撑大模型训练、AI推理、高性能计算(HPC)等核心业务。集群及配套设备需长期保持最佳运行状态,以保障核心算力基础设施稳定高效运行,降低运维风险,提升算力利用率,确保业务连续性。

2.4招标范围:由137台高性能GPU服务器构成的GPU计算集群,支撑该集群运行的RoCE架构配套网络设备,各类安全配套硬件设备及安全运维管理平台,分布式存储系统,以及为保障上述所有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相关软硬件、附属设施、配套环境及未列明但实际关联的其他设备与系统。

中标单位须对上述全部对象提供运维期限内的运维保障,承担设备巡检、故障处置、性能调优、安全防护、配置管理、应急响应、数据安全、合规运行等全部运维责任,全面保障系统高可用、低延迟、高带宽稳定运行,兜底解决所有潜在技术风险、运行风险及关联问题,确保满足大规模分布式训练、AI推理等业务持续可靠运行要求。

驻场运维:项目需7×24小时现场运维保障,配置专职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系统工程师2名、网络工程师1名、存储工程师1名、现场运维工程师4名,共计9名。

提供为保障算力设备稳定运行所需的各类可更换硬件备品备件,并确保其满足设备运行技术要求及SLA服务保障标准。

2.5服务期限:1年。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信息化相关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数据中心类项目的运维服务业绩(信息技术方面),或运营服务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数据中心相关运维工作),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

注:业绩时间及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须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2)以下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①不低于相应合同总额10%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

②提供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投标人未附相关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6月04日至2026年06月25日,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036061258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锦荣信息科技园10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

联系电话:0371-68865936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15号楼F西座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9059581988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锦荣信息科技园10号楼

邮    箱:kgszcsjj@163.com

2026年06月03日

 


编辑:hnzb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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