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电信机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6-04 0
核心提示:2026年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电信机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
 2026年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电信机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电信机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6-13918,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6年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电信机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1.2招标内容:本项目拟在电信机房楼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不小于835KW,现采购一家供应商完成系统深化设计、设备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并网、验收交付的全过程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项目预估规模:282万元(不含税)。其中施工部分66万元(不含税)(含安全生产费);设备及材料部分216万元(不含税);

1.2.2计划总工期: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120天之内完成验收交付,单机房施工周期30天之内完成验收交付。

1.2.3实施地域: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具体由招标人指定。

1.2.4保修期:施工免费保修期为24个月,设备免费保修期为5年。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

1.2.5质量标准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标准,并通过发包人、当地上级电网公司审核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质量标准要求。

1.2.6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技术标准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备及材料部分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16万元,施工费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1.3发票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依法颁发的下列设计资质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资质改革换证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如证书已过有效期,应提供相关延期证明)。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符合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施工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或旧版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除上述资质之外,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所颁发的以下有效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资质改革换证后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如证书已过有效期,应提供相关延期证明)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符合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3:由于目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一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二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三级资质与原四、五级资质本项目同等认可。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至少同时满足以下人员配备要求:

(1)为本项目配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由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

(2)为本项目配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任一证书要求:

①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类别:机电工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 供配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B.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担任。

(3)为本项目配备设计负责人1名:须持有有效的供配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须由负责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

(4)为本项目配备施工负责人1名:须持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类别:机电工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须由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

(5)为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需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

(6)为本项目配备特种作业人员3名:

①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1名;②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1名。③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特种作业人员须由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

注1:投标人应提供投入人员的以下清晰有效证明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相关证书扫描件;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自 2026 年1月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会保险证明中的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均不认定为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予以认定;社保证明须包含抬头、缴纳单位、人员姓名、缴费月份/时间以及社保机构的盖章,否则不予认定);(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④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少提供对应人员不予认定。

注 2:上述人员资质证书若涉及一级建造师,应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相关内容执行。

注 3:若特种作业证操作人员证书已到复审时间,须提供复审记录,否则不予认可。

2.1.7、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自 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包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一份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或电力工程EPC总承包合同(设计+采购+施工)中为设计方的业绩。

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采购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至少1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电力工程EPC总承包合同(设计+采购+施工)中为施工方的业绩。

注 1: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本项目设计任务承担单位需提供设计业绩,本项目施工任务承担单位需提供施工业绩。若投标人所提供业绩为 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分工保持一致。

注 2: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②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的,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

2.1.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1.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8)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 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24 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

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9)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1)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6月11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不收取文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虹桥行政楼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2204室(银川办事处)

邮    编:750004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人:张锦铭、冯美琦、田艳芳、马若云、陈林

电    话:18995117192

电    话:17396101096、1779513601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7396101096@189.cn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6月4日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招标
网站首页  |  招商合作  |  密码索回  |  服务说明  |  入网协议  |  银行汇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声明  |  排名推广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2017752号-8 11010702002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