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区二期宗地二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区二期宗地二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4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对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区二期宗地二项目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并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2.2 服务期限:采购人提供资料齐全后20个日历天内,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并协助至主管税务机关对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区二期宗地二项目土增清算完成之日止。
2.3 服务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为经税务机关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须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上述营业执照、行政登记证书或备案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处于正常存续或年检合格状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税务师(CTA)或注册会计师(CPA)执业资格。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5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2个河南省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供应商承诺)。
3.5 信誉要求:
3.5.1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询比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评审时以评审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
3.5.2 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承诺)。
3.5.3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询比资格被取消的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询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供应商承诺)。
3.6 其他要求: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供应商承诺)。
3.6.2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6年6月10日上午9:00时至2026年6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将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招标采购”-″帮助信息”-″采购门户-授权委托书范例”),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ggzzcbhy2024@126.com,逾期发送的不再受理。电子邮件主题命名为″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字样。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未按照上述要求提报资料的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 6 月 16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文件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九如路51号3号楼B座416室。
注:迟交的响应文件不再接收,未密封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文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九如路51号3号楼B座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7882717
监督部门:综合管理部
电 话:0371-67882701
2026年 6 月 9 日
编辑:hnzb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