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舟山市公安局公共视频监控新建及更新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900261340010000059-ZSYK2026-CG-035
项目名称:舟山市公安局公共视频监控新建及更新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28620247
最高限价(元):2862024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舟山市公安局公共视频监控新建及更新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62024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最多两个。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6年11月底完成项目建设并进入试运行阶段,2027年3月底完成试运行,2027年4月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70%。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①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②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③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具体递交方式为开标日前通过邮寄、专人等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市临城中浪国际B座1604室))或开标当天专人送达开标地点(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联系人:陈超优;联系方式:0580-2066890/15757878467。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①投标人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②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③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舟山市公安局
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千岛路9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佳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072209
质疑联系人:董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80-2072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临城中浪国际B座1604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超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066890/15757878467
质疑联系人:质疑答复岗
质疑联系方式:1357563466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
传真:
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91
33099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819.0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