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国标纯电动车辆充电设施服务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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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新国标纯电动车辆充电设施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新国标纯电动车辆充电设施服务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天津市·市辖区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功能目标: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为我方配置有BMS系统的新国标纯电动车辆,提供充电设施进行自助充电服务,满足我方生产需要。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1.充电服务地点位于天津机场东区、西区,共计34台充电桩。充电设施类型具体如下:9台120KW单枪充电桩(锂电池);15台60KW单枪充电桩(锂电池);10台60KW双枪充电桩(铅酸电池)。 2.我方可以使用供应商于飞行区内投建的所有(含已建设的一期、二期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及未来将要建设的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供应商为我方配置有新国标BMS系统的纯电动车辆提供充电服务;负责提供新国标纯电动车辆充电设施的操作规范文件;统一管理新国标纯电动车辆充电结算卡,负责充电卡的开户、发放、补办、注销等管理工作;依据我方充电电量和收费标准制作《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使用结算单》;及时修复故障的充电设施,保障车辆正常充电。 拟签订合同期限: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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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独购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6年07月03日至2026年07月08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俞女士 | |
| 联系人电话:022-24901412 | |
| 联系人邮箱:yucchk@163.com | |
| 八、发布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