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相关媒体宣传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网上竞价单一来源公示】

   2026-07-09 0
核心提示:条目内容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广播

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相关媒体宣传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网上竞价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编号

QT304526072902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一)政务宣传

在内蒙古卫视《内蒙古新闻联播》节目前播出15秒农垦集团公益广告片,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深入人心,增强品牌形象的辨识度、知名度和影响力,全年365期。

(二)新闻综合节目制作传播中心

1、开设《绿色农垦・品质生活(暂定)》专栏,每期聚焦一个核心主题,包括 ″农垦产品溯源记”、″呼和浩特旗舰店便民服务实录”、″绿色生产标准化流程”等。

2、针对呼和浩特旗舰店运营、集团全产业链管控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题宣传,通过记者实地探访农场生产基地、旗舰店运营现场,采访消费者、一线员工,结合数据呈现与案例讲解,立体展现集团实力与门店价值。

3、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如旗舰店店庆、农产品丰收季),推出阶段性成就宣传,集中展示农垦集团产品创新、门店运营成效,并同步启动 ″天天看送惊喜” 线下福利活动。

以上节目全年推出 6期。

新媒体产品:多元化广泛传播

短视频矩阵:播出 15-30 秒轻量化短视频,内容涵盖 ″呼和浩特旗舰店探店 vlog”、″农垦产品试吃测评”、″农场生产实景直击”等,通过抖音、视频号、快手等平台分发,植入旗舰店地址、优惠活动等信息。

以上短视频全年推出 6 期。

产业宣推:场景化实时联动

1、旗舰店主题直播:以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呼和浩特旗舰店为核心场景,开展 4场 ″绿色好物・惊喜开播” 直播,每场 1-2 小时。

2、产业溯源直播:走进呼伦贝尔农垦集团的种植基地、养殖牧场,开展1场 ″从田间到门店” 溯源直播,实时展示农产品种植、采收、加工全过程,联动呼和浩特旗舰店设置 ″溯源专属优惠”,观众直播下单可到店提货或享受配送到家服务。

(三)经济生活节目制作传播中心

1、《都市全接触》黄金时段播出农垦集团15秒产品广告 ,数量:30期。

2、节点宣传:农垦集团重要时间节点活动报道形式宣推,时长:2-4分钟,数量:5期。

3、新媒体推送: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奔腾融媒客户端、经济生活频道官方抖音号、视频号、微信公众号播发相关短视频以及图文宣推。时长:每集30秒-120秒,数量: 20条。

(四)交通音乐之声广播宣传

1、品牌推广:黄金时段早高峰8:12进行品牌形象广告宣传,每天1次,每次15秒;内容突出″绿色、天然、高品质”的品牌定位及核心产品卖点,共365次

2、口播植入:《欢乐同行》(晚高峰)节目中打造″草原好物说”栏目,每天5分钟推荐内蒙古农垦集团好物,并采用″脱口秀种草+直播带货”模式,可在节目中预告直播时间,短视频平台同步上架专属福利链接,共365期。

(五)奔腾融媒客户端

1、短视频/Vlog:策划播出5个精品短视频或者Vlog,每个1分钟。

2、图文报道:发布1篇深度图文报道,4组产品精讲海报/长图。

3、策划1场主题直播

(六)短音视频制作传播中心

策划农垦集团系列微短剧,通过年轻一代的视角,展现呼伦贝尔农垦的 辉煌历史、现代化农业成就、丰富人物故事与独特草原文化, 传递农垦人"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精神内核,播出5 集系列微短剧,单集时长 5 分钟。

(七)大型晚会及活动

农垦集团可在内蒙古大型晚会及活动中进行相关宣推作品、主持人口播、舞台展示、票务呈现等内容中,强势体现品牌形象、logo标识、广告宣传片等内容,同时现场提供呼伦贝尔农垦专区,可在现场进行展示及售卖,双方也可以在重大活动中进行合作。

二、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三、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单一来源理由及拟采用供应商

单一来源理由:本次媒体宣传为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自有独家栏目播出资源,相关栏目时段、广告运营权属其独有,无其他供应商可提供同等服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拟采用供应商: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报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报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单一来源公示期)

2026年7月8日9:00至2026年7月14日17: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可撤销报价。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20000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内容中所涉及的宣传渠道的全部宣传费用;
2、供应商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且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采购人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4、如有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

报价保证金

1、交纳金额:25000元;
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18586098100@163.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组织方,若因上述情况造成采购组织方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完成报价即视为对采购公告所有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行等行为;最终导致项目无成交结果的,采购组织方将扣除服务费后的报价保证金余额交由采购人处理;
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特殊情形

如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行,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服务费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服务类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工程

货物

服务

500 以下

1.20%

1.50%

1.50%

500-1000

0.80%

0.80%

0.50%

1000-5000

0.50%

0.50%

0.30%

5000-10000

0.30%

0.25%

0.10%

10000-50000

0.10%

0.10%

0.05%

50000-100000

0.05%

0.05%

/

100000 以上

0.01%

0.01%

/

2、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组织方将通过E交易平台推送交费信息。
3、如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采购组织方有权从报价保证金中扣除本项目服务费。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开户行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以E交易平台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E交易平台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合同签订前,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或因其它原因,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考察)或针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所有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具体材料以采购公告中的要求为准)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提供原件等方式进行配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结算要求

采购人分两次付款,协议签订后,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供应商支付70%合同款。全年合作到期后,供应商提供验收报告,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再支付剩余30%合同款

发布媒体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采购人: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呼伦街道成吉思汗北路140号
联系人:朱晓东
联系电话:18947571121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吴秋丽
联系电话:18586098100  0471-3473023
邮箱:18586098100@163.com

系统操作咨询

E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异议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单一来源公示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报名截止时间24小时前(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提出; 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方收到异议后将以书面或公告形式回复。

操作指南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附件

附件.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编辑:ejy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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