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尺寸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青原区人民医院(总医院)委托,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准备实施采购相关设备,为保证本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向潜在供应商征集采购需求并最终确定供应商。如有意参与本项目,请及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联系,并按征集公告的要求和回复格式(详见附件)作出回复并参与最终供应商的确定。
一、项目概况
根据我单位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肺功能仪设备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肺功能仪 | 7台 | 4.2万元人民币/台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征集流程
1、第一阶段:方案及资质审核
(1)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材料;
②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技术参数、配置清单、产品彩页等;
③报价方案(含设备单价、总价、质保期、售后服务等);
④产品满足基本配置要求的承诺函及证明材料。
(2)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主要根据产品性能、市场占有率、价格、售后等方面重点审查所投设备是否优于或满足本项目基本配置要求。
(3)经审核,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择优确定3家供应商进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最终报价
(1)入围的3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单(现场报价)。
(2)最终报价须包含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及质保期内所有费用。
(3)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五、设备基本配置要求(须满足或优于)
1、具备肺通气功能检测能力;
2、设备为整机原装全新产品,生产日期应在中标之日前180日以内;
3、主机质保期≥3年,使用期限≥8年;
4、设备如有需要,需与各分院信息化系统对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提供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6、提供完善的培训方案及售后服务。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肺功能仪基本配置要求》)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吉安市青原区下水东路3号
3、供应商须提供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其中一份不得在封面及所有正文中出现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电话、邮箱、企业名称、以往项目名称、供应商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不署名不加盖单位公章。(特别提醒,必须要将署名文件和不署名文件各自封装后注明″署名文件”、″不署名文件”,再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并加盖单位公章。
4、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电话:15007969735
2、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579668859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征集流程和时间安排。
4、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赣招协字(2021)07 号文件标准计取,由成交方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江西尺寸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7月9日
附件:
1、
青原区医共体肺功能仪设备采购需求表肺功能仪设备采购需求表.xls
2、
采购需求方案征集回复函.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