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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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金塔县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金塔县

金塔县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金塔县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项目,经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行服〔2026〕39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塔县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拟申请省、市养护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塔县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金塔县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

3、建设地点:县内部分乡镇

4、建设规模:拟对178.814公里公路的原有路面,路基进行病害处治,具体包括:县道122.487公里(涉及嘉核路、大树路、金新路、金大路、营十路、金三路)、乡道47.508公里(涉及金梧路至金马村公路、古城路至移庆村公路、肃航路至大庄子镇公路、西坝至生地湾公路、西坝至梧桐沟公路)、村道8.819公里(涉及古城西路至古城村五组公路、红光拐坝桥至S214公路、金三路至营泉村三组公路、C487-永丰村二组公路、五星10组-3路、晨光村七组2路、三下村三组至一组公路、红光村一组至S214公路、华辰街)。全线按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实施路基、路面、桥涵工程,并完善沿线安全设施等内容。

二、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对X268线大柳林至中东公路3.6公里、Y422线古城村-移庆村公路2公里进行刨铣罩面,C013线金大路至古墩子村公路3.03公里道路进行挖除重建并完善沿线安防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对X254线嘉峪关至龙瑞公路等十四条农村公路路基、路面病害进行处置、2道涵洞挖除重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 10月 30日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四、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的施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一个或一个以上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近3年内成功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2023年1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并在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具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一个及一个以上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根据《2025年度甘肃省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酒泉市2025年度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酒泉区域内公路项目投标活动;在本省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已挂载酒泉市市县两级人社门户网站下载专区,各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若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在金塔县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交规范【2021】3号)文件执行。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活动。

(5)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仅可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施工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有上述情况者只能由其有独立法人或授权一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26年07月10日09时00分—2026年07月30日18时00分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行,投标人需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2.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使用″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6.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7.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九、投标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投标人资质原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开标结束后资质原件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代理公司或招标人反映。

3、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等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等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金塔县环城东路359号

联 系 人:丁玉柱

联系电话:17789571376

 

代理机构: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金塔县城市社区航天大道75号1-1二楼

联 系 人:马强

电  话:13893742555

邮   箱:694289765@qq.com

 

监督部门:金塔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0937-4421233

 

                                                      

           金塔县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项目

施工企业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投标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人

 

企业地址

 

联系人邮箱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职称

 

资质证书编号

 

企业级别

 

 

核查登记结果

 

营业执照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有效期截止时间

 

 

 

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

 

专业类别

 

级别

 

注册编号

 

项目总工

 

 

职称

 

 

证书编号

 

质 检负责人

 

证书编号

 

计划统计负责人

 

证书编号

 

财务负责人

 

证书编号

 

道 路工程师

 

证书编号

 

机械工程师

 

证书编号

 

试 验工程师

 

证书编号

 

专职安全员

 

证书编号

 

 

 

 

 

备注

 

 

 

 

注:1、本表为机打原样,彩色扫描件、由投标人自行填写装入投标文件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10.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1.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编辑:gs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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