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峡江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四期附属道路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百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1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BM-【2026】XJ001号
项目名称:峡江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四期附属道路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峡江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峡江县河西工业园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全线长约270米,路面宽15米,人行道9米,铺设沥青约3927㎡,相关配套给排水,强弱电管线,路灯照明,交通指示,标线等。
资金来源:已落实。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478895.79元
最高限价:3478895.79元
质量要求:合格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评标办法 |
峡江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四期附属道路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最低评标价法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施工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分类:建筑业。
4.2如本项目所投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节能产品查询、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窗口进行查询并提供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截图。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提供江西住建云入赣截图),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6年07月14 日至2026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7:00(北京时间,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潜在的投标人通过邮箱的形式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邮箱标题须备注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潜在投标人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1169795819@qq.com邮箱,资料发送成功后,请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报名材料并及时发送招标文件。
3.售价: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1日9 点 3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送达开标现场,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峡江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官网发布.
2.本项目采用″线下”谈判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委托人需到谈判现场,各供应商未在开始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二次报价时间为谈判小组宣布开始二次报价20分钟内)。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潜在供应商提供的企业施工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应当真实有效,注册建造师人数须满足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施工资质对应的数量要求,发现企业施工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弄虚作假或者注册建造师人数不满足所提供的企业施工资质最低要求的,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处理。
5、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承建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项目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6、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承建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承建单位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项目建设单位对响应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峡江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峡江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15970481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百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峡江县何君小区9栋一单元01/02店面。
联系人:京先生
联系方式:15779666885
电子邮箱:116979581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京先生
电 话:15779666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