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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货航宣传综合供应商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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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货航宣传综合供应商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国货航宣传综合供应商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ACC-E-202622931 | |||||||||||||||||||||||
| (三)资金来源: |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 (五)项目需求: | |||||||||||||||||||||||
1.功能目标:(1)本项目拟实现以下目标:
1)内容生产提质增量:定期稳定产出高质量新闻稿件、深度报道、人物专访、短视频、公众号推文及视觉设计作品,满足官网、官微、内部公众号等自有平台更新需求。
2)媒体传播扩面增效:借助供应商的社会媒体资源,将国货航重大新闻、特色运输案例等投送至央媒、财经媒体、行业媒体、地方媒体及主流新媒体平台,显著提升品牌曝光量与行业影响力。
3)品牌形象统一专业:确保所有对外宣传内容符合载旗央企的严谨形象与上市国货航的合规要求,视觉设计专业、语言风格得体。
4)应急响应及时可靠:针对突发重大运输任务(如救灾、紧急物资保障)或临时重要活动,能够快速启动宣传响应,在24小时内产出基础图文/短视频并分发。
5)数据反馈清晰可用:提供每轮宣传的基础传播数据(发布链接、阅读量、转载量、播放量等),便于内部评估效果。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服务商的所有服务活动应符合国家关于新闻宣传、广告、著作权、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2)服务过程中的信息采集、处理和分析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确保国货航所有数据及信息的安全。
(3)针对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服务商的建议与操作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市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
(4)服务团队所产出的所有内容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出现违背载旗央企形象、损害国家尊严或泄露商业秘密的内容;图片、视频、字体等须有合法授权,不得侵权。
(5)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3.团队及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等专业资质。
(2)团队配置:至少5名团队成员,包含专属客户经理1名(3年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并配备文案、视频导演/剪辑、平面设计、媒体投放专员各至少1名。
(3)媒体资源证明:投标时须提供与至少4家不同类别媒体(必须包含央媒、行业媒体、新媒体平台)近一年的合作合同或投放证明。
(4)保密与合规:全员签署保密协议,使用正版字体/图片/音乐(或提供授权证明),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素材。 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5.采购产品具体内容和验收标准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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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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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7月14日至2026年07月20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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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闫宏伟 | |||||||||||||||||||||||
| 联系人电话:010-61465852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yanhongwei@airchinacargo.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该项目的资格。 (二)报名材料原件以邮寄的方式邮寄国货航资产管理(采购)部,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 (三)申请材料原件须按顺序整理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资料不全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