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源电力大南湖一矿一通三防专业类检测检验及测定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105774,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大南湖一矿位于新疆哈密市西南,属哈密市南湖乡管辖,距哈密市区约79km,距南湖乡约45km,交通便利。
(1)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现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5版)第一百七十五条要求:“生产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改变一翼或者全矿井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通风阻力测定”。矿井进入二水平延伸阶段,矿井通风系统将发生根本性变化,原有的通风参数与实际工况的适配性面临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重新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必要性:通风阻力测定是掌握新水平通风基础数据的关键。二水平开采后,巷道网络结构复杂化,会导致全矿通风阻力分布发生显著改变,只有通过精准则定,才能摸清各段巷道的阻力特性,为后续通风系统调整提供数据支撑。
(2)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现状:虽然矿井现有瓦斯等级鉴定报告为2025年,但矿井正在开拓二水平,增加三个开拓掘进工作面未包含在瓦斯等级鉴定中,根据历次检查要求,需重新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鉴定。
必要性:根据《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第十条规定:低瓦斯矿井每2年应当进行一次瓦斯矿井等级鉴定,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每2年必须对低瓦斯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需开展2026年大南湖一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并由报价人出具鉴定报告,确保大南湖一矿瓦斯等级符合《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要求,为指导矿井瓦斯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并上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鉴定结果。
(3)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
现状:目前,大南湖一矿在规划开采6#煤层时,缺乏针对该煤层的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直接导致无法科学、精准地预判煤层开采过程中瓦斯的涌出规律、总量及分布特征,进而影响后续的通风系统设计等工作。
必要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等规范要求,开展5#、6#、7#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研究该三个煤层瓦斯赋存规律。根据上述实测数据,开展大南湖一矿瓦斯涌出量预测并出具研究报告。
(4)主通风机系统性能测试
现状:目前,大南湖一矿矿井进入二水平延伸阶段,矿井通风系统将发生根本性变化,原有的通风系统特性曲线与实际工况点的适配性面临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需开展主通风机系统性能测试。
必要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试运转和通风机性能测定,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5)4#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鉴定
现状:矿井开拓期间将揭露4#煤层,未开展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鉴定测定工作。
必要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煤矿防灭火细则》要求: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揭露的平均厚度为0.3m以上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工作应当由具备鉴定能力的机构承担,承担单位对鉴定结果负责。
(6)3#煤层及6#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临界值测定
现状:2025年实施了《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确定方法》(GBT44819-2024),因此3#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临界值报告不符合最新要求,需重新开展。二水平6#煤层作为3#煤层的接续煤层,需要提前做好规划,开展6#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临界值测定。
必要性:《煤矿安全规程》(2025版)第二百六十三条及《煤矿防灭火细则》第十二条均要求: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7)5#、6#、7#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优选
现状:5#、6#、7#煤层未做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确定报告。
必要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5版)第二百六十一条要求: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薮报及管理制度。
2.1.2招标范围:
对大南湖一矿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3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主通风机系统性能测试及通风机叶片主轴探伤检测、4#煤层最短发火期、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鉴定、3#煤层及6#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临界值测定及5#、6#、7#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优选工作,并出具报告。
2.1.3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3年完成全部检测项目,各阶段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大南湖一矿
2.1.4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注:服务期限投标人可响应招标公告中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煤矿一通三防(矿井通风或防治瓦斯或防治煤尘或防治火灾)中任意一种检测检验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20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8-04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提供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其他章节提供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认定。
(2)以此类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等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对应位置提供。在投标文件其他章节提供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认定。
(3)技术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详见技术招标文件中“技术初评”“技术详评”的第一页说明。
7.3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2条2号
邮 编:100002
联 系 人:娄和敏
电 话:010-87924459
电子邮箱:17055991@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直门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刘元旭
电 话:010-57337559
电子邮箱:20081762@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