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都机场航空器活动区作业车辆警灯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2026-07-14 0
核心提示:关于首都机场航空器活动区作业车辆警灯采购及安装服务
关于首都机场航空器活动区作业车辆警灯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货站事业部首都机场航空器活动区作业车辆警灯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首都机场航空器活动区作业车辆警灯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ACC-E-202622486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更换内容

序号

类型

型号

1

警灯

C型

备注:根据《关于开展华北地区运输机场航空器活动区作业车辆涂装及灯光标示符合性专项排查的通知》。

2.配件更换数量及标准

序号

类型

规格

数量

1

警灯

C型

276(辆)

备注:警灯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拆卸、配送、安装等所有费用。

3.维修服务标准

更换要求符合《关于开展华北地区运输机场航空器活动区作业车辆涂装及灯光标示符合性专项排查的通知》,同时产品须在民航局发布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目录内。

4.维修全流程时限

警灯自合同签署之日起,采购方通知使用部门进行警灯更换工作,维修商两个月内完成更换工作。

5.验收

依照飞行区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

6.保修要求

质保期不低于六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不正常情况除外)全部由维修商负责。

7.安全责任

如维修商在采购方场地进行安装工作,维修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方工作场所各项管理规定,不得有违反或危害空防安全的行为,不得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并承担全部责任;

采购方有权对维修商安全生产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项,维修商必须整改;

如出现任何违反采购方安全须知而导致的安全风险,全部由维修商承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供应商提供警灯在民航局官网上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截图及对应的产品合格证。
(四)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经营异常记录。
(五)非中航集团受限供应商名单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六)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7月14日至2026年07月20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如上述财务报告和报表均无法提供,需出具无法提供的文字说明
8.提供警灯在民航局官网上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截图及对应的产品合格证
9.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及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涉及行政处罚信息,需另作书面澄清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货站事业部
联系人:张思远
联系人电话:022-24902936
联系人电子邮箱:zhangsiyuan@airchinacargo.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报名材料需结合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要求提交:标注 ″必传” 的材料,供应商须按要求完整上传,非必传材料,报名阶段可暂不提供。

(三)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申请资料不全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编辑:air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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