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6年供电服务公众客户满意度测评服务专项直接采购
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0900062002330856)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6年供电服务公众客户满意度测评服务专项直接采购,采购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以公众在生活和工作中所接受的政府各项公共服务为研究路径,对公用事业及市场服务、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及医疗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十大公共服务领域涉及供电服务与供水、供气、邮政、气象、有线电视、电信、银行、保险、公共教育、公交、出租车、航空等 40 项具体公共服务进行比较调查研究。
具体调查指标如下:
横向比较调查:供电服务与深圳市供水、供气、电信、有线电视、邮政、银行、保险等公共服务的横向比较调查(涉及服务水平、服务态度、服务效率、营业厅环境、服务诚信、服务创新、服务承诺、行风评价等 8 个测评指标),包 括 11 个区供电服务在各自所属区域 40 项公共服务中所处位置。
专项指标调查:重点围绕供电服务总体评价、六项二级测评指标评价,包括停电处理、电压质量、供电安全、用电办理、抄表收费、服务渠道(营业厅、95598热线、电子化渠道(微信服务号、网(掌)上营业厅、APP))等方面展开调查与评价。深圳供电局供电服务公众客户满意度历史评价进行纵向比较。深圳供电局供电服务与省内其他地市供电部门做同行业调查比较。
2.2采购范围:供电服务公众客户满意度测评服务
采购供电服务公众客户满意度测评服务实施单位
计划实施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3项目所在地区:深圳市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1)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十二条″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货物和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以上,且具备规模效益、社会标准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项目,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方式”。本标的采购范围为供电服务公众客户满意度测评服务,属于非工程建设项目的服务、单价低于100万元且不具备规模效益、社会标准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等要素,不属于国家、公司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2)根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第六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一)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本项目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3)本标的采用直接采购的原因如下:本项目需同步开展三类对比分析:一是将供电服务与深圳市供水、供气、电信、有线电视、邮政、银行、保险等40项公共服务开展横向对标;二是与省内各地市供电服务水平进行区域对比;三是结合公司历年评价数据开展纵向历史对比,精准找准供电服务提升的切入点与发力点。因此,服务商不仅需要掌握全省40余项公共服务的评价数据及相关信息资源,还须完整留存省内各地级市供电服务、深圳40余项公共服务的历年评价历史数据。同时,为保障满意度评价口径统一、结果具备延续性与纵向可比性,必须沿用原有历史评价数据集,保持整套评价指标、满意度调查方式及表述体系不变。本项目拟邀请的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是经省委宣传部和省编办批准成立的综合性省级调查研究机构,是广东省重点智库,也是近年来唯一发布深圳市40余项公共服务满意度横向评价及省内各地级市供电服务横向评价的省级社情民意调查机构。自2009年起,该单位已连续17年在全省21个地市组织开展″广东省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公众评价”民意调研、分析研判工作,调研范围覆盖供电、供水、供气等40项民生公共服务,长期为省委、省政府及各主管部门提供决策支撑。该机构研究积淀深厚,具备行业内权威统计分析能力,其所掌握的17年来全省各地级市供电服务历史数据以及深圳40余项公共服务评价历史数据,均存于具有官方性质的、由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建立的广东省情数据库平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对外公开,仅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属于不可替代的独有资源,具备唯一性。因此本标的符合《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附录C: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四、直接采购(一)按照有关规定或者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
3.2直接采购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是全省综合性省情研究机构。受省政府委托,自2009年开始,已连续17年在全省21个地市开展″广东省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公众评价”大型民意调研、研究与分析,涵盖供电、供水、供气等40项民生公共服务,为广东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该机构具有深厚的研究底蕴,是业界统计权威,其具有的40多项省内公共服务的评价信息数据等资源和公司历史纵向评价信息数据属于不可替代资源。 | 供电服务公众客户满意度测评服务[供电服务公众客户满意度测评服务]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年07月16日至2026年07月21日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采用邮件方式
异议递交邮箱:zbybyk@csg.cn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5.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400810010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马迪
马迪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7月16日
- 编辑:cs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