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机泵群数字化智能化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17 0
核心提示: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机泵群数字化智能化监测项目

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机泵群数字化智能化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机泵群数字化智能化监测项目招标人为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机泵群数字化智能化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

(2)项目概况:采购人现有3个分厂7个装置区域,分别为电石分厂原料装置、电石分厂电石装置、烧碱分厂烧碱装置、烧碱分厂固碱装置、PVC分厂乙炔装置、PVC分厂合成装置、PVC分厂聚合装置。针对采购人电石分厂、烧碱分厂、PVC分厂区域共计约702台设备、约2006个监控点位针对大型机组和核心机泵,系统采用有线在线监测方案,以确保高频、连续的数据采集;针对一般性辅机设备,则部署振动数据间断采集与无线传输模式,以此构建全面的设备状态监测与智能分析诊断平台。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机泵群数字化智能化监测项目

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制造、材料、结构、性能、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调试、验收等方面的相关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对项目的系统组成、系统功能、技术性能、供货范围、技术服务等。

交货及施工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二十八公里青海宜化。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全部交货完毕,全部交货完毕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份供应商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监控点位数量在1500个及以上的动设备智能在线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或PHM)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关技术附件有效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应提供其他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3.4财务要求: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度连续三年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需提供全面、完整、清晰的上述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1)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放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放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303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或发送资料到邮箱1324447651@qq.com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关注项目信息,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7日09时30分。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319室)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仅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组织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

7、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刘建华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6327712/1917117757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黎明路111号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汪祖灵

联系人:刘建华、白月

电话:0971-7531707/15297058313

电话:0971-6327712/19171177573

传真:/

传真:0971-6327712

招标人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0717-8868083yhsjdc@126.com

2026年7月17日

 

 


发布编辑:qh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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