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干法水泥厂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一般排口收尘器(煤磨、水泥磨)改造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任公司新型干法水泥厂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在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登记备案(备案号:永发改审字〔2025〕471号);项目代码:【2512-620321-04-01-434880】;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金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该项目一般排口收尘器(煤磨、水泥磨)改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东大山路(金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干法水泥厂厂区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拟对煤磨防爆收尘器(1415收尘器)、煤磨小布袋(1428收尘器)和1#、2#水泥磨袋式除尘器进行系统性技术改造,并同步新建配套的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通过增加煤磨防爆收尘器(1415收尘器)、煤磨小布袋(1428收尘器)和1#、2#水泥磨除尘器过滤面积,运行过滤风速均控制在0.8m/min以下,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10mg/m³以下的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煤磨防爆收尘器(1415收尘器)单独使用一套CEMS系统,水泥磨1#、2#生产线共用一套CEMS系统,其性能及安装调试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实现与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动态管控平台的稳定联网,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5%以上,满足超低排放及环保合规性要求。
建设内容:
(1)煤磨防爆收尘器改造
a.煤磨防爆收尘器本体改造
结构改造:切除原有净气室及花板,通过更换收尘器或增高箱体,扩大过滤空间等方式,净气室高度由设计单位根据指标要求结合现场实际进行设计。
过滤系统更新:拆除全部旧滤袋及袋笼,更换为新滤袋,材质为为满足改造指标要求的三防滤袋,并配套袋笼。
清灰系统升级:拆除原有清灰系统,安装新型高效喷吹装置,并配套增设智能控制仪表及保护装置,提升清灰效率与运行稳定性。
b.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建设
设备安装:新增一套完整的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并建设采样平台。检测系统设备选型及性能严格遵循《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
调试与联网:系统安装、调试及运行管理全面执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完成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网及验收工作,数据传输协议符合《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25)要求,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稳定上传至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动态管控平台。
c.配套电气及控制系统
供配电系统:完善低压配电设施,包含新增电气柜、电缆敷设、桥架布置及防雷接地系统。
自动化控制:集成并升级PLC控制系统,实现对所有新增设备(收尘器及CEMS)的集中监控、测量保护与数据通讯,确保改造后系统的自动化运行水平及控制精度。
- 煤磨小布袋(1428收尘器)
a.煤磨小布袋除尘器本体改造
结构改造:切除原除尘器顶盖门槽及花板,通过增高箱体等方式扩大过滤空间,净气室新增高度具体尺寸由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际复核确定。
过滤系统更新:拆除全部旧滤袋及袋笼,更换为新滤袋,材质为为满足改造指标要求的三防滤袋,并配套袋笼。
清灰系统升级:拆除原有清灰系统,安装新型高效低压脉冲喷吹装置,并配套增设智能控制仪表及保护装置,提升清灰效率与运行稳定性。
控制系统升级:新增独立控制柜及仪表装置,实现除尘器清灰自动控制、运行参数监测及故障报警功能。
(3)水泥磨袋式收尘器改造
a.水泥磨袋式除尘器本体改造
结构改造:切除原除尘器顶盖门槽及花板,通过增高箱体等方式扩大过滤空间,净气室高度具体尺寸由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际复核确定。
过滤系统更新:拆除全部旧滤袋及袋笼,更换为新滤袋及配套袋笼,滤袋材质选用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的针刺毡覆膜滤料。
清灰系统升级:拆除原有喷吹系统,安装新型高效低压脉冲喷吹装置,并配套增设智能控制仪表及保护装置,提升清灰效率与运行稳定性。
控制系统升级:新增独立控制柜及仪表装置,实现除尘器清灰自动控制、运行参数监测及故障报警功能。
b.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建设
设备安装:两条水泥磨生产线新增共用一套完整的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并建设采样平台。检测系统设备选型及性能严格遵循《固定污染源烟气(SO₂、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
调试与联网:系统安装、调试及运行管理全面执行《固定污染源烟气(SO₂、NOx、颗粒物)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完成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网及验收工作,数据传输协议符合《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25)要求,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稳定上传至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动态管控平台。同时建设符合规范的CEMS采样平台及配套附属设施。
c.配套电气及控制系统
供配电系统:完善低压配电设施,包含新增电气柜、电缆敷设、桥架布置及防雷接地系统。
自动化控制:集成并升级PLC控制系统,实现对所有新增设备(除尘器及CEMS)的集中监控、测量保护与数据通讯,预留与中控室通讯接口,确保改造后系统的自动化运行水平及控制精度。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发包模式,其中设计服务内容为进行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非标设备的制造图、所有交付图纸均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图纸两种格式),提供现场服务,协助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采购内容为经发包人确认的该项目建设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及供应。施工内容为经建设单位及审图机构审查后确定的施工图所示工程及经批准的相关工程的施工。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计划工期:117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8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9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2月25日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满足下列条件: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投标人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具有 1 项同类工程业绩 (具体以工程接收证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1.4信誉要求:近 3 年(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1.5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接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领导。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考核证为C证并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建筑、结构、仪表各专业人员要具备相应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配置合理。严禁挂证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质。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6其他要求: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是同一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应服从施工项目负责人的领导,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7月 22日 18 时 00分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JCZJ-JCGS-2026-056)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 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7月 22日前(截止时间 7月 22日 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兰州路4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21室持单位介绍信现场投标登记。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将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上传至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资格要求文件”栏内。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12 日 9 时 00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金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袁自成 范润冬 高玉选
电 话:13619356599、15097049846、18845786635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兰州路4号
邮 编: 737100
联 系 人:李明光、闫杰本
电 话:15101922866、18089359381
电子邮件: 18089359381@163.com
2026年 7月17日
编辑:gs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