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大连市
本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为落实2025年华能集团最新印发的《配煤掺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火电厂配煤掺煤管理的要求,以大连热电厂为试点,联合科研院所共同进行深度研发《面向火电厂混煤的协同优化与控制调整技术及应用》科技项目。研发成果要深度契合并进一步优化华能集团《配煤掺烧管理办法》。燃料全过程数智化建设要求火企从根本上改变工作方式和业务模型,数字化梳理与融通各业务之间的逻辑关系与接口设计,更需运用智能技术解决燃料全过程的非最优运行问题,充分挖掘火电机组燃料全过程协同优化的潜能与效益,包括但不限于燃料全过程数智化平台(包括软硬件设备)开发建设、知识产权成果、技术培训等集成服务。
2.1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本项目综合运用机理建模、人工智能、优化等技术,主要内容:以数据共享为基础打通实时控制网与管理以太网的交互、实时数据库与关系数据库的交互,通过数字化梳理与融通火电各业务各流程之间的逻辑关系与接口设计、运用智能技术解决燃料全过程的寻优运行,开发应用燃料全过程软件平台系统,实现燃料全过程降低燃料成本的最佳寻优,最终实现火电厂燃料全过程的智能精细化管控。一是以数智化配煤掺烧降低燃煤成本为主线,采用数智化逻辑关系与接口设计将燃料部、运行部、生产部以及燃采部工作流的协同对接贯通。二是基于分布数据库的数据共享机制、面向配烧过程的机理优化模型、面向配烧过程的智能补偿模型、面向机组控制系统的偏置智能补偿等,主要进行配场管理模块、煤场上煤模块、煤场卸煤模块、配煤优化模块、透明分层煤仓模块、燃煤采购模块、制粉优化模块、机组参数调整模块、锅炉温度场的控制策略以及磨煤机控制系统设定值的前馈补偿方法等方面关键技术的研发,最终完成基于多态模型融合的数智化配煤掺烧平台。三是在保证网络与数据安全前提下,需要打通实时控制网络与以太网络之间的交互、实时数据库与关系数据库的交互,合理设计本系统软件架构,在接口开发基础上设计软件架构,实现数智化配煤掺烧平台落地长期应用(详见技术文件)。
2.2预期成果和技术指标
(1)预期成果:1)完成燃煤电厂各业务接口技术报告1份;完成配煤模型、配煤补偿模型、透明分层煤仓模型、燃采模型以及设备参数调整模型技术报告1份;完成系统综合技术使用与评估报告1份;开发实时与关系数据库接口;建成高效数智化配煤掺烧平台,包括采购煤/卸煤/存煤/配煤/上煤、可视化透明煤仓、制粉优化实时工况评价模块等模块平台;2)取得省部级创新成果奖,取得授权发明专利3件(或受理发明专利9件),发表(录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5篇。考核办法:提供省部级创新成果奖获奖证明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受理通知书,并计入分公司创新成果折算数内。按照《华能集团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课题任务书》等进行验收。考核办法:未达到上述要求按照合同管理要求考核。
(2)技术指标:实现煤场煤种及存煤管理、卸煤、配煤、上煤以及可视化煤仓工作的数字化;实现燃料采购指导、基于变密度与配上煤的煤仓煤种分层、基于实时燃烧煤质参数的机组设备参数调整等适应竞价上网的最优配烧平台的智能化与最优化;实现制粉优化与工况评价的数字化,最终实现燃料全过程管理平台的落地实用化与效益最大化。考核办法:在华能大连热电厂获得专家鉴定的实际应用报告。
以上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申请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费、代理费、审查费等)均由投标单位承担,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项目地点:华能大连热电厂
2.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具体阶段进度安排将按照项目任务书中的年度计划严格执行(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一项工业智能建模与控制或机器学习或火电厂科技创新方面的科研项目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起至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5.1 递交截止时间:;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特别提示:
(1)本招标项目商务部分采用智能商务评审工具辅助开展评标工作,投标人须通过投标管家-商务标生成工具在线制作、生成并递交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详见商务投标文件制作视频下载链接:
(https://huaneng-swb.oss-cn-beijing.aliyuncs.com/swb/商务投标文件生成-供应商操作视频.zip)),详细的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格式制作。
注:供应商相关操作可参照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操作手册。
(3)若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表》中具有“财务指标评价”项的内容,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完成财务信息维护并通过审核。具体方式:登录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管理”模块,点击公司信息变更维护>财务信息>新增或变更近三年的财务信息(新成立或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维护自成立以来的年份)。如未按时完成信息维护并通过审核或出现数据不准确等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务咨询电话:400-010-1086。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投标管家客户端“异议投诉”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异议受理电话:同代理机构项目经理电话。
8. 监督部门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