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2026-2027年增租办公场所专项直接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2700062002355325)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2026-2027年增租办公场所专项直接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于2024年与南方电网鼎元(海南)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2025-2027年办公用房租赁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大厦第20层及第21层,现根据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实际需求,开展本项目。
2.2采购范围:增租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大厦第7层(建筑面积为1767.61㎡,实际使用面积为932.39㎡)以及车位15个。
2.3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物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租赁内容 | 租赁数量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 |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响应保证金 | 备注 |
1 | 增租办公用房 | 1-1 | 增租办公用房 | 办公用房租赁 | 1767.61㎡ | 202.66 | 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按实际搬迁具备办公条件的日期为准。 | 否 | 不收取 | / |
车位租赁 | 15个 |
注:
1.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下浮率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响应处理。
2.报价应包括场地租赁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所需的全部费用,其中,租赁费用包含租金、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以及15个车位(车位数量为预估数量,车位具体租赁个数,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明确)。
3.合同签订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下浮率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4.结算方式:据实结算,按成交下浮率、经南方电网公司备案的最新市场评估价、租赁数量和租赁时间进行据实结算。租赁费用按照″先用后付”方式,实际入驻后每半年结算一次,即:租金=经南方电网公司备案的最新市场评估价×(1-成交下浮率)×租赁数量×租赁时间。经南方电网公司备案的最新市场评估价发布后,次月起开始执行。
5.由于业务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无需继续租赁的,双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终止履行本项目合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或房屋/物业等需要向自然人租赁的,接受自然人投标。 |
4.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4.1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供应链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内,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2)本次采购2026-2027年增租办公用房及车位,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已于2024年与南方电网鼎元(海南)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2025-2027年办公用房租赁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大厦第20层及第21层,根据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实际需求,需增租办公用房及车位,综合考虑成本、业务协同、人员管理、办公效率等因素,且南方电网鼎元(海南)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南方鼎元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大厦的唯一产权方,成立于2019年5月,是为贯彻落实南方电网公司″三商转型”的战略部署,落实新兴业务布局的调整要求而成立的,具体负责南方电网公司海南区域存量土地盘活有关工作,可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故选择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大厦作为租赁对象。 (3)根据《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附录F第(一)款″按照有关规定或者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第9条″采购或者租赁特定不动产的”,因此向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大厦的唯一产权方南方电网鼎元(海南)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
4.2直接采购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南方电网鼎元(海南)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南方电网鼎元(海南)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南方鼎元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大厦的唯一产权方,成立于2019年5月,是为贯彻落实南方电网公司″三商转型”的战略部署,落实新兴业务布局的调整要求而成立的,具体负责南方电网公司海南区域存量土地盘活有关工作,可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大厦建筑面积90574.37平方米,符合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办公用房的需求。 | 增租办公用房[增租办公用房] |
5.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29日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6.异议及投诉
6.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邮件
异议递交邮箱:hncgfwb1@csg.cn
联系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本项目采购方式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 系 人:云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采购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云惟勤
采购人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7月24日
- 编辑:cs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