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鸡西分行与鸡西市教育局第一批智慧食堂试点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就鸡西分行与鸡西市教育局第一批智慧食堂试点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鸡西分行与鸡西市教育局第一批智慧食堂试点项目
二、采购编号:
HW-2026-001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1、软件类:智慧食堂系统
学校食堂账户所有采购、收入等动账流水实时上传系统,学校操作人员及监管部门人员可以查询食堂相关流水。学生家长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为学生充值缴费,缴费数据同步至该系统,系统依托硬件设备记录学生就餐、消费记录。同时,系统借助视频监控、互联网、物联传感、AI 图像识别等技术手段,将餐饮服务全过程展示给学生家长及教育主管部门,实现食堂账户收支透明、保障食品安全。
2、硬件类:
消费机60台、智能餐盘机1台。设备需实现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家长通过中行手机银行为就餐账户进行充值,就餐人员可以通过刷脸识别进行就餐,同时兼容二维码及卡片识别,所有充值及消费流水实时上传平台,学校操作员及监管部门人员可以查询该流水。
项目预算:75万元(含税)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5年,起始时间以合同为准。
报价要求:在符合我行相关采购要求范围内,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进行报价。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无效。
【施工期:7天】
【服务期:5年】
(三)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预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 采购物资类别: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鸡西市第一中学校、鸡西实验中学、鸡西市第十九中学智慧食堂建设,具体项目情况可实地考察后给出报价。
(二)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满足在本次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即2021年7月1日到投标日止)无违纪、违法、违约和合同纠纷等不良记录,且供应商在任何企业查询的相关网站及其他网站上无售后、维保等方面纠纷。在报名时招标单位会对供应商进行信誉查询核验,一旦查询到有上述内容之一,该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2、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工作。供应商应将现场照片及施工方案在应答文件中予以体现。
3、由于该项目客户使用场景的特殊性和时限性,项目实施周期为7个自然日,即中标后7日历天内完成整体部署、软件接口、硬件安装调试、系统联调、数据迁移、全功能上线。
4、供应商需在黑龙江本地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常驻工程师,出具服务能力证明,需承诺技术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到达现场服务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 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2026年7月30日起至2026年8月4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中国银行鸡西分行集中采购团队(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20号)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鸡西分行与鸡西市教育局第一批智慧食堂试点项目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cwglbjx_hl@bank-of-china.com,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个电子件。
领 取:领取文件免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邀请文件。
提交地点:中国银行鸡西分行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时间:报名工作完成后统一通知谈判时间
谈判地点: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20号
八、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九、联系方式: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20号
邮 编:158100
联 系 人:孔妍
电 话:0467-2396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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