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后勤维修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026-08-02 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后勤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

项目概况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后勤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193号蓝色港湾E区鸿心大药房左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003-QT2026-03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后勤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标段名称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参数

1

电线电缆类

293.2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

灯具类

659.84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电工电料类

1198.45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

水暖材料类

507.3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

工具及其他类

266.2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备注: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工业。

2.最高限制单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3.4.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4.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4.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3.4.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4.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 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原则上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0本项目分为5个标段,各标段不可兼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3日 至2026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193号蓝色港湾E区鸿心大药房左侧

方式:投标人按获取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第1项 要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193号蓝色港湾E区鸿心大药房左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申请人领购招标文件时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1.2被授权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附法人身份证)。

1.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基础信息截图(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及“变更信息”)。

1.4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9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对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10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的规定,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        

联系方式:商务部分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8343118882 技术部分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31-88783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企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193号蓝色港湾E区鸿心大药房左侧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柳明 联系方式:13756696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柳明

电 话:  13756696619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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