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绿氢科技分公司2026-2028年加氢站委托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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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服务类班车)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绿氢科技分公司2026-2028年加氢站委托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4

(招标编号:CHDTDZ1000/26-QT-050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绿氢科技分公司2026-2028年加氢站委托运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地区

2.2项目规模:制氢站4台双系统加氢机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招标范围:运维范围包括加氢区及加氢站房相关的所有相关设备管道等,包含:控制柜、加氢机、冷水机组、站控系统、视频监控、加氢区域火焰和氢气探测系统、低压配电系统、加氢区域现场管道和控制电缆等。

委托运维单位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加氢站工作人员,负责加氢站全部运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氢气加注、车辆进出场检查引导、卫生,全部设备管道的监控、运行、巡检、维护保养、设备缺陷处理、应急处置、停运、复运、备品备件管理等工作,记录加氢过程中的数据,完成操作日志的填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规范,协助招标方制定加氢站的各项规章、制度、手册、预案等文件,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确保加氢站的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固定单价。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绿氢科技分公司2026-2028年加氢站委托运维(CHDTDZ1000/26-QT-050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绿氢科技分公司2026-2028年加氢站委托运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需具备燃气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或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之一,证件需要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业绩,每项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1)加氢站运维业绩;(2)天然气加气站运维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以下三类情形均认定为有效业绩:1、承接第三方业主运维服务,须提供运维服务合同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0.2、投标人自有场站自主运维,须至少提供以下材料:(1)场站权属材料(不动产权证、项目立项文件、土地相关手续任选其一);(2)场站日常运维或设备检修或安全巡检台账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为总公司或分公司,场站权属为同一法人主体下总公司或者任意其他分公司,须提供资料:(1)场站权属证明,场站日常运维或设备检修或安全巡检台账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2)总分公司隶属关系证明(营业执照、工商分支机构备案材料);(3)如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总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04 10:072026-08-11 18:00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09-11 09:00

5.2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09-11 09:00

6.3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无。

八、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张先生

0991-7906208

九、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张先生

0991-7906208

十、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招标人: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七道湾南路946号苇湖梁电厂

联系人:杨婕(商务)/黄涛(技术)

电话:13201360055/15199399916

电子邮件:yangjie10@chd.com.cn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联系人:先生

电话:010-83565875

电子邮件:chenhaigang@chd.com.cn

10.3投标保证担保

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10.4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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