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6-08-05 0
核心提示:一、项目编号:DFXFCG2026-A05(招标文件编号:DFXFCG

一、项目编号:DFXFCG2026-A05(招标文件编号:DFXFCG2026-A05)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荣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永兴路北侧、利张路南侧扬天汽贸城三期0058幢(8#综合楼)1501-1508

中标(成交)金额:20.6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安徽荣康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盐城市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外包服务服务采购,最低人员数量为3人(主厨1人、切配1人、洗碗阿姨1人);早餐每天分两批就餐,其中7:00工作日就餐约40人,8:00工作日就餐约30人、8:00非工作日就餐约30人,午餐、晚餐每天约有70人左右就餐,午餐和晚餐标准为六菜一汤。食材及水、电、气等原材料供应由采购人负责。      详见磋商文件。      12个月,合同按年签订,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其中前7日为试用管理期,管理期满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合同方为有效。合同履行期间,由甲方进行考核(包含每月卫生检查确认表、出勤考核及每季度满意度测评等相关情况),年度满意度测评折算值达80%且乙方无重大违约记录,且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可选择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甲方享有续签与否的最终决定权,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甲方可以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服务期间由于乙方原因,且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后仍不改正的,被中止合同的,甲方仅需按照乙方实际完成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周期支付对应服务费,剩余未履行部分的服务费用不予支付,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亚清、单志涛、徐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40%进行收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支付。采购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代理服务费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综合评审总分100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5.3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大丰区幸福西大街11号        

联系方式:段先生18862091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中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永盛路东、瑞丰路南大学生创业园1幢312室            

联系方式:王佳伟159629903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  18862091458

 

编辑:cc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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