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河南中烟胶粘剂采购项目(A1)招标公告

   2026-08-0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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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河南中烟胶粘剂采购项目(A1)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 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河南中烟胶粘剂采购项目(A1)(招标项目编号: B202601BA200188962348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17301.00 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各卷烟厂采购胶粘剂,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公告内容7.2。”

2.3供货期:招标后双方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货期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如上轮供应商不再履行合同,或产生可能影响到生产保供的情形时,招标人可选择在合同采购材料范围内提前采购。

2.4交货地点:河南中烟下属各卷烟厂。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6个月。

2.7中标人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公告内容7.2。”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6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线胶;

002 搭口胶;

003 接嘴胶(一);

004 接嘴胶(二);

005 包装胶;

006 热熔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线胶;

002 搭口胶;

003 接嘴胶(一);

004 接嘴胶(二);

005 包装胶;

006 热熔胶。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1.2其他: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生产场地证明(证明材料:生产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能够证明本企业具备所投标段必需的生产设备(以购置发票为准)、检测仪器证明材料(以购置发票或所投标类似产品委托检测报告为准);各标段所需生产设备及检测仪器清单见招标公告″七、其他公告内容7.3”;若购置发票为非中文的,须附中文说明。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招标公告″七、其他公告内容7.6”提供承诺。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存在涉烟违法行为被处罚的(以招标人主管单位认定的供应商涉烟违法处罚信息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此项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按照招标公告″七、其他公告内容7.6”提供承诺。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行贿罪),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息公示”→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网页内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共计2项)进行查询。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东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注:若针对3.3.2、3.3.3、3.3.4的要求供应商查询路径有误或者查询内容存在缺项的,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复核的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与项目采购档案资料一同存档。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按照招标公告″七、其他公告内容7.6”提供承诺)。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 年 8 月 7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 2026 年 8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

获取方法: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jy.tobacco.com.cn/ ),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款无误后,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指南)。

4.4获取招标文件费用:300元/项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8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00 秒

递交方法:

5.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登录后″平台-我的工作台”中″CA申请”和″CA申请帮助”查看,也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903-3236进行咨询。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  年 8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00 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6.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解密方式:集中解密。项目经理点击″一键解密”由平台服务器自动解密。

6.2开标地点:中烟电子采购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获取招标文件费用: 300元/项目,户名: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93801880160002643,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财经支行。售后不退(备注:须公对公转账,汇款凭证的用途栏或空白处应注明″**项目标书费”,付款后,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支付记录,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款无误后,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

7.2招标范围

(1)招标规格

标段

规格名称

计量单位

单年暂估量

1中线胶

中线胶1100

公斤

22207

中线胶1800

公斤

156936
2搭口胶

搭口胶180

公斤

120728

搭口胶180T

公斤

18700

搭口胶500

公斤

391857
3接嘴胶(一)

接嘴胶2000

公斤

127000

接嘴胶4000

公斤

20000

接嘴胶5400

公斤

462508

接嘴胶5400T

公斤

90500
4

接嘴胶(二)

接嘴胶4500

公斤

1007498

5包装胶

包装胶220

公斤

117934

包装胶400

公斤

18000

包装胶600

公斤

202146

包装胶800

公斤

55891

包装胶1000

公斤

134208

包装胶2000

公斤

103399

包装胶2600

公斤

107787
6热熔胶

热熔胶550

公斤

14624

热熔胶900

公斤

173355

热熔胶1050

公斤

2200

注:

1.单年暂估量为招标人年初立项测算数量;招标人有调整采购数量的权利,不保证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为暂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为准。

2.因产品标准优化换版,部分规格名称涉及新旧名称调整,采购以实际订单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同类问题不再重复说明。

(2)中标人数量

标段
规格名称
正选/备用供应商数量
(中标人为4家时)
正选/备用供应商数量
(中标人为3家时)
1

中线胶

2名正选供应商,
2名备用供应商
2名正选供应商,
1名备用供应商
2

搭口胶

2名正选供应商,
2名备用供应商
2名正选供应商,
1名备用供应商
3

接嘴胶(一)

2名正选供应商,
2名备用供应商
2名正选供应商,
1名备用供应商
4

接嘴胶(二)

3名正选供应商,
1名备用供应商
3名正选供应商
5

包装胶

2名正选供应商,
2名备用供应商
2名正选供应商,
1名备用供应商

注:中标人数量(标段1-5):4个或3个。若有效投标人大于4家,中标人数量按照 4家录取;若有效投标人为4家,中标人数量按照3家录取;若有效投标人不足4家,则本标段流标。

标段
规格名称
正选/备用供应商数量
(中标人为3家时)
正选/备用供应商数量
(中标人为2家时)
6

热熔胶

2名正选供应商,
1名备用供应商
2名正选供应商

注:中标人数量(标段6):3个或2个。若有效投标人大于3家,中标人数量按照3家录取;若有效投标人为3家,中标人数量按照 2家录取;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标段流标。

7.3 所需生产设备及检测仪器清单

(1)所需生产设备清单

生产设备名称

生产设备主要功能

备注

搅拌釜及配套设备

搅拌混合

生产中线胶、搭口胶、接嘴胶与包装胶卷烟材料所需的生产设备

1、2、3、4、5标段

搅拌釜及配套设备

造粒机

搅拌混合

造粒机

生产热熔胶卷烟材料所需的生产设备

6标段

(2)所需检测仪器清单

检测仪器名称

检测仪器主要功能

备注

1.粘度计

2.电热鼓风干燥箱(烘箱)、电子天平

3.pH计

4.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粘度测定

2.不挥发物(固含量)测定

3.pH值测定

4.乙酸乙烯酯测定

搭口胶、包装胶与中线胶检测仪器

1、2、5标段

1.粘度计

2.电热鼓风干燥箱(烘箱)、电子天平

3.pH计

4.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5.流变仪

1.粘度测定

2.不挥发物(固含量)测定

3.pH值测定

4.乙酸乙烯酯测定

5.表观粘度测定

接嘴胶检测仪器名称

3、4标段

1.恒温粘度计

2.电热鼓风干燥箱(烘箱)、电子天平

3.软化点测定仪

1.粘度测定

2.不挥发物(固含量)测定

3.软化点测定

热熔胶检测仪器名称

6标段

注:表中所列设备和仪器名称均非标准名称,如提供的设备和仪器具备相关功能,需附上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7.4本次招标公告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烟草物资电子商务网发布。

7.5中标通知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项目采购合同自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若中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生效之日止,因经营活动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处罚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签订采购合同,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6承诺书

承诺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在此承诺:

一、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二、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有制假行为或向非法制售烟草制品的单位或个人供货的行为;

三、我方不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尚未届满的处罚;

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七、我方未因涉烟违法行为被处罚(以招标人主管单位认定的供应商涉烟违法处罚信息为准);

八、我方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并以其他企业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况;

九、我方在本项目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贵方有权认定我方存在不良行为并接受贵方处理措施:

1.违规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变造、改造、伪造等手段提供不真实的企业信息、资格资质、荣誉证书、业绩证明、财务状况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或帮他人骗取采购合作资格的;

2.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的,骚扰、威胁、恐吓采购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的;

3.违反法律法规,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与采购工作人员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一年内针对采购活动书面提出3次及以上(包含对同一项目反复多次)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要件的恶意质疑、投诉,且查无实据的;

5.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拖延签订或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

6.违规将中标项目整体转包,或肢解项目后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7.履约期间,我方资质等信息发生实质性变更且影响合同履约,未及时告知贵方或故意隐瞒的;

8.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知识产权,或含有重大安全漏洞,或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

9.存在履约关系,安排贵方公司业务相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在我方单位或关联单位工作的,从贵方公司业务相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或其投资的企业处进行采购的;

10.擅自泄露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等,给贵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11.拒绝配合贵方公司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2.在贵方行业或公司相关案件查办时,存在拒绝提供证据、拒绝作证等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

13.其他认定的不良行为。

若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发现我方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我方自愿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自行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招标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警示约谈、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或解除合同、禁止参与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1-3年采购活动等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0371-69192959)。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榆林南路16号

联系人:胥老师

电话:0371-691928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101室

联系人:张志国、肖于博、邵颖(0371-60109151)

电话:13323818074

电子邮件:xc6599@126.com

 


编辑:hnzb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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