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1批服务框架采购(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G0500062002292809)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1批服务框架采购(公开询比),采购人为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根据试验研究院(集团)生产经营需要,特开展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1批服务框架采购(公开询比)项目采购。
2.2采购范围:本项目共8个标的,标1至标7采购结果适用范围为试验研究院(集团)本部,标8适用范围为试验研究院(集团)本部、云南云电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十里阳光发展有限公司,云南云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标1:2026-2028年科技创新评价服务
标2:2026-2028年科技查新服务
标3:2026年-2027年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创建及运营辅助服务
标4:涉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标5:2026年至2027年生产运营管控系统代码运维技术服务
标6:试验研究院(集团)项目设计
标7:试验研究院(集团)项目造价
标8:搬运服务(含云南云电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十里阳光发展有限公司,云南云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3项目实施地点:昆明。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分类:框架
2.6项目类别:服务。
2.7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框招结果有效期 | 是否特殊包 |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标1:2026-2028年科技创新评价服务 | / | 1 | 包1:2026-2028年科技创新评价服务 | 5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2 | 标2:2026-2028年科技查新服务 | / | 1 | 包1:2026-2028年科技查新服务 | 1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3 | 标3:2026年-2027年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创建及运营辅助服务 | / | 1 | 包1:2026年-2027年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创建及运营辅助服务 | 50 | 19.7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4 | 标4:涉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 / | 1 | 包1:涉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 4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5 | 标5:2026年至2027年生产运营管控系统代码运维技术服务 | / | 1 | 包1:2026年至2027年生产运营管控系统代码运维技术服务 | 35 | 0.1028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
6 | 标6:试验研究院(集团)项目设计服务 | / | 1 | 包1:项目设计服务 | 8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框架执行浮动比例为80%-150% |
7 | 标7:试验研究院(集团)项目造价服务 | / | 1 | 包1:项目造价服务 | 2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框架执行浮动比例为80%-150% |
8 | 标8:2026-2028年搬运服务 | / | 1 | 包1:搬运服务(集团本部) | 40.81 | 0.10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本项目标8的投标人需要按照标的进行投标(即投标人必须购买所投标的下的所有标包并逐个上传投标文件),且同一投标人在所投标的下面的各个标包所有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文件均保持一致,否则按照否决处理 |
2 | 包2:搬运服务(阳光发展公司) | 4.24 | 0.10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3 | 包3:搬运服务(云电科技) | 3.18 | 0.10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4 | 包4:搬运服务(云电信通) | 4.77 | 0.10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备注:
实际分配金额下限不低于预估金额的80%,分配金额上限不高于预估金额的150%。对中标供应商的实际分配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分配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超出其他供应商原足额部分的,应征求供应商意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2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 标6:试验研究院(集团)项目设计服务 |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响应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8月07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8月12日18时00分00秒
4.3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2026年08月13日17时00分00秒
5.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谈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30分00秒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线上方式开标。
6.1开启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30分00秒
6.2开启地点: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807210556586>。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采购工作组对其作否决响应处理: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如响应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供应商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请各供应商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响应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采购工作组成员进行与报价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审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审,请专家在评审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服务质量,对解除黑名单处理的供应商再次参与南方电网公司系统采购活动等情形,采购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在供应商现场核查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时响应内容的全部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发票),如未能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支撑投标时响应内容,采购人有权按照虚假投标处理。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注:现场核查标准如与招标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10.异议及投诉
10.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通过邮箱递交
异议递交方式:ywwzyw@yn.csg.cn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
注: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10.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10.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巷139号
联 系 人:″双百热线”
电 话:4008100100转2转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8月07日
- 编辑:cs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