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 220 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26-08-11 0
核心提示: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220 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 220 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 220 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已由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 220 千伏送出线路及集电线路工程的核准意见》(聊行审投资 [2025]11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聊城东冠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占比为 20%、80%,招标人为聊城东冠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DFDQ-2608GX-S001

2.2 项目名称: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 220 千伏送出线路工程E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西部。

2.4 建设规模:本工程由东方电气 220kV 升压站 220kV 配电装置区新设 1 回出线,占用升压站本期唯一出线间隔,拟采用架空方式,向东出线,架设至德亚220kV 储能站,最终通过德亚~畔城的 220kV 送出线路实现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德亚 (冠县)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储能电站项目的联合送出。

本工程所涉及线路全长约 37.8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约 37.6km,导线拟采用 2×JL3/G1A-400/35 型钢芯铝绞线(每相 2 根、水平排列) ,地线拟采用 2 根 OPGW 复合光缆,新设单回角钢架设,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单回电缆线路约 0.2km,电缆采用 ZC-YJLW03-127/220-1×1600 铜芯电缆,电缆沟敷设(满足当地电网要求)。

2.5 计划工期:2026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5 日,116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 220 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标方式,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地形图测绘、水文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设计审查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

除线路工程立项、核准外其他所有合规性手实, 例如永久用地手续由发包人授权投标人办理及缴纳费用,工程项目全部临时用地手续及费用等由投标人负责,


线路规划设计方案、环评、洪评、涉路评价、征地组卷社稳、水保、压矿、地灾、环水保监理监测及验收、职业病危害评价“三同时 ”、安全评价“三同时 ’实施方案、机场净空审核报告(如有)、涉河报告(如有)等本工程所需专题报告的编制、报审并取得审查意见;负责永久用地征收完成、临时用地批复、环评批复、水保批复、压矿批复、洪评批复、涉路评价 (国道、省道、县道等)、社会稳定评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规性文件办理,除非本招标文件明确由招标人负责,即便是上述承包范围中没有列明,但是根据工程规范、规程或惯例, 如果某项工作、服务是确保本项目合规建设、运行所必须的,那么该等工作和/或服务亦应无条件视为已经包含在合同承包范围中并构成合同承包范围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无条件予以完成;

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包括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 ,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卸、二次倒运、验收、仓储保管、质量检测;临时用地(场地租金、占用补偿、场地清理、复垦和植被恢复等) 、线路走廊清理(按照输电线路建设规程、规范的要求,对线路走廊内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经济作物等进行清理和赔偿,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土建施工、铁塔组立、线路架设、光缆安装、施工辅助措施、环水保措施落实及验收、接地、设备名称及安全标识牌、防鸟设施(防鸟刺等)、辅助设施(防震锤等)、在线检测、线路跨越穿越钻越施工、线路参数测试、接地电阻测试等所有电网要求的试验、验收、相关涉网手续办理(同省调、地调的协调工作, 相关手续办理、备案, 线路送电前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与周边场站及电网公司的协调、审图、沟通, 取得验收合格手续)、调试(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220kV送出线路的性能指标、正常运行的所有必需相关的设备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整套启动调试等) 、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施工期间的政府、民事协调, 移交前的维护保通、招标人负责范围的配合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服务等所有相关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竣工图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因素设施设计专篇;本工程可研报告及招标文件中推荐的基础、铁塔、接地装置、导线、光缆、附件的型号数量等数据均仅供参考, 投标人应自行进行设计,若最终施工图与招标文件、可研报告不一致,应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风险。最终施工图需经当地电网公司审核, 由投标人进行牵头组织并确保评审通过。

②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工作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订货、供应、运输和储存、装卸、损耗、二次转运、原材料取样送检、试验等所有工作;

③调试包括投标人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试运、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

④建筑工程:送出线路涉及的铁塔基础、铁塔接地、电缆沟、直埋敷设及排管工程等。

⑤投标人负责线路走廊清理,按照输电线路建设规程、规范的要求, 对线路走廊内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经济作物等进行清理和赔偿。

⑥送出线路涉及跨越、穿越铁路、公路、输电线路、石油管线、燃气管线(包含规划中的铁路、公路、输电线路、石油管线、燃气管线等) 等其他管线时,


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留足安全防护距离,做好地埋管道排流等技术措施,施工前必须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根据勘察结果按照主管部门提出的跨越、穿越方案进行施工,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⑦投标人应负责本项目交叉跨(钻)越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跨越道路、通讯线路、电力线路、房屋、景区、园区、砂厂、鱼塘、矿区等所有实体工程施工、手续办理、全部协调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措施费用、手续办理费用、补偿费用、赔偿费用;

投标人可自行决定采取不停电跨(钻)越施工和停电跨(钻)越施工两种方案,并负责交叉跨越施工的所有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投标人应负责编制交叉跨越施工的四措两案,并经过建设单位、当地电网、其他相关电厂审核通过;若采取停电跨越方案,投标人应向相关单位报送停电计划,并按照停电时间开展跨(钻)越、临近线路改造工作,并负责所有费用。

⑧投标人负责本项目障碍物清除、文物勘探评价报告并取得批复意见、文物保护(若有)含编制报告及采取保护措施等所有工作、线路迁改、通信设施保护等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

⑨若本项目周围存在生态红线、保护区等限制性因素, 若投标人设计的送出线路路径需经过生态红线、保护区,投标人应负责办理不可避让报告等一切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⑩投标人负责制作和安装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围栏及永久、临时标志牌及安全警示牌,与已有线路连接引起的紧放线工作。

⑪送出线路工程接续对侧德亚储能项目同塔双回线路 T6 号塔可能会存在坐标变更,总包需充分调研并考虑接入问题,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⑩施工、调试及试验期间缴纳水、电、燃料费、施工过程的监测和评估、 工程保险、质量监督、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工程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工作。

⑬负责 EPC 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施工协调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村民、

村集体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内的迁坟、围栏、杆塔等,设备及材料运输涉及的房屋拆迁、通讯及电力农网线路举升及拆迁等;道路使用及恢复、材料机具临时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垃圾处理、堆放渣土、施工临时占用土地、扬尘及噪音等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保险;负责生产生活物资配置,并协助生产准备等相关工作。

⑭投标人应详细踏勘现场地质、环境、资源情况、交叉跨越,充分考虑本工程各项措施费用,所有措施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环水保措施、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用、降水排水费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机构迁移费、安全生产措施费。上述费用性质, 参照《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

本工程投标人所需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区、堆场、材料站、施工临时道路、作业平台等场所均应由投标人负责,相关所有费用应计入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征地费、租地费、手续费、复垦费用、植被恢复费等;

本工程产生的迁移补偿费、余物清理费、输电线路走廊清理费、输电线路跨越补偿费、通信设施防输电线路干扰措施费应由投标人负责,因线路塔位占地产


生的青苗赔偿、地上附着物清除、林木砍伐等工作也需投标人负责, 所有费用应计入合同总价。上述费用性质,参照《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

特别说明:

(1)招标人仅负责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管理费、生产准备费;所有调试、特殊试验、联合试运转费、性能试验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其余未列明的费用项目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投标报价清单所列 “B4 其他费用 ”为单项包干价,结算依据实际发生情况核定:已发生分项按中标包干价结算,未发生分项不予计列;结算时根据上述原则调整合同其他费用最终结算金额。

(2)项目所有政府合规性手续由投标人负责协调、办理,除非本招标文件明确由招标人负责,即便是上述承包范围中没有列明,但是根据工程规范、规程或惯例,如果某项工作、服务是确保本项目合规建设、运行所必须的, 那么,该等工作和服务亦应无条件视为已经包含在合同承包范围中并构成合同承包范围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无条件予以完成;投标人按照本条约定提供的该项工作和服务不应被视为本合同项下的变更,因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违反地方相关行政法规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场区内包含荒漠、沙地、林地、湿地、戈壁、丘陵、河道等不同地形条件,上述地质情况仅对揭露点位负责,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地质因素变化对工程设计、施工及造价的影响。投标人中标进场后, 需及时进行详细勘察,按照确定的选址方案,进行 220kV 线路位置地质详勘,并准确测算土壤电阻率,提出 220kV线路地质详勘报告及附图。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问题、与提供的初勘地勘报告不符、产生地勘偏差,不予以调整价格,风险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相关企业标准开展设计、采购、施工工作, 凡是为了满足电网要求、线路运行安全要求所必须设计的设备、设施、附件均应由投标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本工程最终应通过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验收,凡是验收过程中提出的线路缺陷,均应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5)本工程需同时满足国网山东公司、国网聊城供电公司的相关接入要求和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3 企业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 年第 30 号令)相关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企业业绩要求:

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1)至少 1 项 220kV 及以上已完成的输电线路工程设计业绩;

(2)至少 1 项 220kV 及以上已竣(完)工的输电线路工程施工业绩。

另,如投标人提供 1 项 220kV 及以上已竣(完)工的输电线路工程 EPC 业绩,则可视作一个设计和一个施工业绩。

3.5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6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1 项及以上已竣(完)工 220kV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或 EPC 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3.7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7.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 年须具有 1  220kV 及以上已完成的输电线路工程设计业绩或已竣 (完)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7.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年须具有 1  220kV 及以上已竣(完)工输电线路工程施工业绩或已竣(完)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8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和竣(完)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社保缴存证明和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和竣(完)工或投产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0 注意事项

(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 业绩时间以竣(完)工类证明或业主证明性材料或投产证明上的竣(完)工时间为准。竣(完)工类证明或业主证明性材料或投产证明上没有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完)工时间为准;竣(完)工类证明或业主证明性材料或投产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08  10日至 2026 年08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 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08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 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聊城东冠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经济开发区北环路与武训大道交叉口东南科创

产业园 6 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 81 号中电大厦

邮编:610021

联系人:赵文路

电话:028-86713446

电子邮件:zhaowenlu@cweme.com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部

 

联系电话:0838-2689001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邮箱: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

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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