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核材料许可与运输技术服务,招标人为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核材料许可与运输技术服务
2.2 招标编号:ZKX-XJD-26-01250
2.3 招标范围:协助招标人完成核材料许可所需的相关程序、规程、申请文 件,开展核材料的运输工作,完成运输安全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详见第 五章服务要求。
2.4 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2027 年底前完成核材料许可证的取证工作;2030 年底前完 成核材料运输工作。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 本项目合同签订单位为: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
2.9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玖佰万元整(¥90000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材料运输单位应同时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及核材料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业绩要求:
(1)核材料许可证办理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 1
个核材料许可证书完成办理的服务业绩。
(2)核材料运输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 1 个核材 料运输的服务业绩。
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可分别提供;2)若一份合同同 时包含核材料许可证办理业绩及核材料运输业绩,可同时认定;3)业绩证明资 料为合同复印件及服务完成证明资料,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盖章页、服务内容等 主要内容;服务完成证明资料格式不限;业绩证明资料时间以服务完成证明资 料载明时间为准。业绩证明除合同形式外,也可为协议或任务书等其它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未能体现上述评审要素的不予认可。
(4)人员要求:
①材料运输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 1 名具有从事核材料运输车辆驾驶经验的 人员,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资格类别: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中华人民 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A2),驾驶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且为本单 位人员,提供人员清单。
②材料运输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 1 名具有从事核材料运输车辆押运经验的 人员,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资格类别: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且为本 单位人员,提供人员清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在最近 6 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从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 6 个月的连续、不间 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 6 个月的可少于 6 个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第 3 节 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联 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放射性物品道路 运输)及核材料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及保证金缴纳事宜。(注:此部 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 人员、其他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至 2026 年 8 月 16 日 17 时(北
京 时 间 ) , 登 陆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cnncecp.com)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 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 ”,选择要参与的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 中心-供应商服务,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21-6159230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开标前一周内登陆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 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不退。
4.3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 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单位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 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9 月 1 日 9 时 30 分。
5.3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单位数字证书 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并完成投标文件 的传输,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 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 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 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仅限归档使用)邮寄地址:投标人须通过中核电子采 购平台下载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打印胶装二份,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金发科技国 际科创中心 3 栋 5 楼(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牧华路三段661 号),李经理(028-
85756520)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望汇路 260 弄 1 号
联系人:魏子程
电话:1900280002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 88 号大楼
售卖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28-85756520
项目负责人:娄广斌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8 其他说明
8.1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全电子项目服务热线:021-6159-2333。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 法正常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 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 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