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新建4.85MW 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江西鑫科环保
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抚州市金溪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以(项目统一代2507-361027-04-05-55137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2:8,招标人为(江西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WH04-202609-SG01
2.2 项目名称: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
2.3 建设地点:抚州市金溪县丁坊 316 国道西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2.4 建设规模:交流侧 4.85MW(直流侧 5.9MWp)
2.5 计划工期:123 天(2026 年 9 月 20 日-2027 年 1 月 20 日),具体以开工批复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项目的设备购置,材料的采购(光伏组件、电缆设备材料由招标人采购供应,其他设备、材料由投标人采购供应);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的安装施工;所有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的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因安装施工导致的协调及补偿、余方弃置、垃圾清运、设备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功率测试,包括组件功率特性、隐裂、组件功率测试等所有内容;组件投用后检测,含热斑、EL 隐裂、功率等检测内容)、
系统调试、并网前的检查、办理并网手续、电力公司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运维人员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工程专项验收(含安全设施、消防、职业卫生、防雷检测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和竣工验收) 、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项目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保管、收集、移交(含甲供设备、材料卸车保管、二次倒运)。
(1)采购: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其中光伏组件、电缆设备材料由招标人采购供应, 其他设备材料由投标人采购供应,其他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设备及安装、汇流及变配电设备及安装、电缆支(桥)架、逆变器支架、防火堵料、防火隔板、防火包、防火涂料、槽钢、电缆桥架、预埋管、接地、站用电设备、监控(检测)系统设备、保护设备、不停电电源系统设备、通信系统设备、调度自动化设备及电量计量系统设备、光缆及电缆敷设、“四可 ”建设改造、给排水系统设备、消防系统设备、接入集控中心、设备,加固材料等。
(2)设备及安装工程:光伏发电设备及安装、汇流及变配电设备及安装、集电线路、直流电缆、电力电缆、电缆支(桥)架、逆变器支架、防火堵料、防火隔板、防火包、防火涂料、槽钢、电缆桥架、预埋管、接地、发电场整套启动调试、分系统调试、站用电设备及安装、监控(检测)系统设备及安装、保护设备及安装、不停电电源系统设备及安装、通信系统设备及安装、调度自动化设备及电量计量系统设备及安装、光缆及电缆敷设、“四可 ”建设改造、给排水系统设备及安装、消防系统设备及安装、接入集控中心。
(3)建筑工程:发电设备基础工程、集电线路工程、接地工程、并网柜基 础、环境保护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配电间改造、道路破坏及修复、加固、车棚拆除、车位标准化修复。
(4)投标人应承担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的安装施工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投标人超出户主要求的范围施工安装,因户主要求拆除的,投标人须承担所产生的拆除费用,并按照户主要求恢复原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混凝土屋顶、彩钢瓦屋顶漏水的,由投标人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5)设备材料验收、保管、检测、试验:投标人应承担所有设备(不仅限于投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还包括但招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到货卸车、验收(发包人、供货商、投标人三方参加)﹑保管﹑二次倒运﹑检测、试验。
(6)负责办理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并取得相应验收报告。
(7)负责办理施工进出厂手续、协调鑫科公司配合提供屋顶及其他相关施工的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承装类三级和承试类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修订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0 号令)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4MW(或 MWp)及以上独立完成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 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4MW(或 MWp)及以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08 月 18日至 2026 年08 月 31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 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09 月 08 日 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 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 555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信泰富大厦 A31819
联系人:姜子豪
电话:027-85261165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