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龙阁小学改扩建工程补充公告(第1号)
各潜在报价供应商: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龙阁小学教育促进会委托,就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龙阁小学改扩建工程(采购项目编号:中昕【采购】2026017)组织询价采购。因原询价文件遗漏履约保证金相关条款,现发布本补充公告,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本补充公告是询价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询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询价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补充新增履约保证金条款
1.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成交总金额的3%。
2.提交时间: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采购合同之前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
3.缴纳方式(二选一,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
(1)现金转账:从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保函形式: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保函受益人为: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龙阁小学教育促进会,保函有效期须覆盖本项目全部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4.履约保证金用途:用于弥补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所造成的损失。若发生违约情形,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扣除对应履约保证金;损失金额超出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继续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5.履约保证金退还: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结算审核且缺陷责任期满,成交供应商无违约情形,采购人按规定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方式提交,保函到期自动失效。
6. 收款账户(履约保证金转账账户)
户名: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龙阁小学教育促进会
账号:200402350910009954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安金石支行
备注:该账户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