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北京研究院2026-2029年科技研发辅助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31000220023633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网北京研究院2026-2029年科技研发辅助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南方电网新型电力系统(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落实党中央、南方电网公司为科研人员减负有关要求,南网北京研究院为科研人员减轻综合事务性工作负担,释放科技创新活力,拟开展2026-2029年科技研发辅助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具体服务以各科技项目实际需要为准,服务周期预计为36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驻场科技研发辅助服务,服务周期内预计需派驻10名科技研发辅助服务人员。甲方可根据合同履约期间实际工作需要,要求中标方增减派驻服务人员数量或调整服务期限,增减驻场服务人员或调整服务期限相关费用按照本项目合同条款据实结算。驻场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
(1)承接科技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南网电网公司和南网北京研究院的各项科技管理制度。
(2)协助科技项目关键里程碑节点的督办以及可研报告、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报告的形式审查。
(3)协助科技成果的统计和台账建立,包括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等。
(4)协助科技项目经费预算、报销支付、使用统计等工作。
(5)协助做好科技项目日常管理,科技项目执行情况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统计等工作。
(6)协助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科技项目和南方电网公司重点科技项目负责人开展过程实施管理等科研辅助工作:
① 协助办理日常采购、合同等流程;
② 协助筹备项目会议,做好会务、接待、记录等工作;
③ 协助项目所需数据、资料的调研与整理,文档的内部归档和外部发送;
④ 其他综合行政等事务性工作。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昌平区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且派驻合格科研辅助服务人员进场之日起预计36个月。框架协议期限内,招标人实际采购金额应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80%且不超过120%。协议期届满,实际采购金额在承诺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上限的,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南网北京研究院2026-2029年科技研发辅助服务项目 | 南网北京研究院2026-2029年科技研发辅助服务项目 | 720 | 2/人月,框架采购限单价 | 1 | 合同签订生效且派驻合格科研辅助服务人员进场之日起预计36个月 | 否 | / | / |
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
(2)结算方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实际采购数量*中标单价。
(3)报价表: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
2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2025年报告。如2025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2022-2024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相应截图;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8月19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8月25日18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6日12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08月19日18时00分00秒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异议及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号新天河宾馆2楼南方电网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通过传真或当面递交(传真:020-38122354)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转2,递交异议后,请通过电话反馈递交情况。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9.3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方电网新型电力系统(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龙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11.公告的其他内容
无。
12.招标公告附件
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宋义林
宋义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8月19日
- 编辑:cs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