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金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煤炭采购【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QT304526083967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采购570吨煤炭;质量要求:宝矿三八块煤(要出具宝矿购货和过衡票据,到金河森工公司贮木场地衡复检),块煤粒径3-8公分,热量为 3900±100大卡,全水分Mt ≤14%(水分过高极易氧化、粉化、风化掉卡);干燥基全硫St,d ≤1.8%;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18%~32%;热稳定性TS+6 ≥60(抵抗破碎、不易粉化); 禁止供货:风化煤、露头煤、煤泥、掺杂矸石、次煤配混煤;粒度要求:根据你现场需求约定,煤粉占比≤15%;供货煤炭具备储存稳定性,在常规露天堆存30天条件下,低位发热量衰减不得超过200大卡/kg,需出具检测报告。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5、供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金河镇金河森工公司、金河森工公司原牛耳河林场; 6、质保期:煤炭送达后三个月内不得有风化现象,不低于行业标准和制造商公布的保质期,供应商需提供呼伦贝尔宝矿出具的煤炭检测报告或呼伦贝尔宝矿出具的检测表单,不符合竞价公告要求的标准的拒收; 7、特别要求: 1.付款前提:到货验收合格,数量:以采购方地衡验斤数据为准,质量:每车次出具检测报告,合格后支付。如果每车达不到检测报告要求,乙方将不予支付煤款。 2.发热值要求:采购人每批次到货后取样化验热量值,如发热值存在异议,经双方协商可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化验,产生的化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如发热值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不支付该批次全额费用,合同价格不随市场价格浮动而变化;装卸要求:卸车前发现燃煤质量以次充好不允许卸车,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赔偿采购人损失;卸车后若发现以次充好,则不结算此车煤款,发现两车以上(含两车)以次充好现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损失,质量合格后运送到指定地点卸车。 3.数量标准要求:每车出具煤矿计量检斤单,每车吨数以采购方地衡验斤数据为准。 4.煤炭送达后三个月内不得有风化现象,不低于行业标准和制造商公布的保质期,供应商需提供呼伦贝尔宝矿出具的煤炭检测报告或呼伦贝尔宝矿出具的检测表单,不符合竞价公告要求的标准的拒收。 5.成交供货商接到采购方电话,运输到采购方公司指定的地点每车必须进行检斤,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违约惩戒: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未兑现承诺、未按时交付、非不可抗力拖延交付或不予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履约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采购人单位所有采购项目3-5年。同时采购人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为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需要同时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报价授权,同一家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报价;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份煤炭供货业绩合同(合同扫描件需要包含合同内容页及签署页); (5)供应商需提供呼伦贝尔宝矿出具的煤炭检测报告或呼伦贝尔宝矿出具的检测表单(竞价阶段提供或承诺供货时出具);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6年8月20日17:00至2026年8月25日17: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10000元;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使用在易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时填写的银行账号(公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收款账户; 2、以个人名义参与项目竞价的无法使用电子保函功能; 3、报名期间需选定保证金缴纳方式,如需更改请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 4、保险人(承保人):鼎函电子保函平台中展示的出函机构(挑选其中1种); 5、保险费率:保证金金额的0.8%,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 6、保险有效期:保险期间为投保项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视项目情况可延长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 7、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报价截止时间后可下载明文保函; 8、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9、保险的方式及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开始之时为报价截止时间;对于成交的投保人(供应商)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全额缴纳服务费且与被保险人(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的24时;对于未成交的投保人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成交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当日24时。 10、退保规则 (1)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除此之外均不予退保: ①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 ②开标前项目发生终止的。 (2)退费路径 保费退回投保人在退保申请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3)其他 ①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上退保,请及时联系保险人进行线下退保,也可拨打保函客服联系电话(4006399580)咨询退保事宜。 ②投保人办理退保事宜,满足退保条件的,保险费全额退还。 ③竞价项目类保函购买完成出函视为参与报价不予退保。 11、保险责任的范围 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险责任: (1)投标截止后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相关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内签订合同; (5)非因采购人原因,供应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但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行为; (6)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或者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实质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货物类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历天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合同约定的煤炭数量供货完毕后40个工作日内交付90%煤款,3个月后,煤炭无风化等质量问题交付剩余10%煤款; | |||
发布媒体 |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金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471-3473024 18586095089 |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