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陪护、陪检服务项目资源占用费征询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就医服务流程,解决患者生活照护缺失、无家属陪同患者检查转运困难、护理辅助人力不足等问题,规范院内陪护、陪检服务。医院拟通过服务外包的形式遴选一家有资质的服务公司,为医院提供陪护、陪检服务。本次调研仅作为资源占用费设定最低下限值编制参考,不构成正式采购邀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陪护、陪检服务预算调研项目
2.服务期限:3年
3.服务内容:(1)陪护服务:为住院患者提供生活照护服务,支持″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陪护模式。(2)免陪照护服务:按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在医院试点科室为生活部分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以及行动受限住院患者提供生活照护服务。(3)特殊照护服务:为无家属陪护的特殊患者(如孤寡老人、低保对象及特殊机构转介人员等)提供生活照护服务。(4)陪检服务:为住院患者、门诊患者提供急救、院内检查、转科、治疗等所需的担架转运服务。
4.服务对象:(1)医院住院患者。(2)医院门诊患者。(3)院前急救有担架转运需求的急救或非急救患者等。
5.服务模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成交供应商派驻经营管理、医院统一监管、患者自愿选择、明码标价、公开透明的运营模式。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自主经营管理、负责人员招聘、培训、管理、薪酬、保险、日常调度等。医院负责制度监管、质量考核、投诉管理、业务指导。
6.部分收费要求:(1)″一对一”陪护:最高限价260元/人/24h;
(2)″一对多”陪护:最高限价150元/人/24h;
(3)免陪照护及特殊照护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4)单项陪检服务:院内单次10–50元(按检查类型分级定价,严禁乱加价);120外出接送基础费50元/次(按楼层及路程进行分级定价,严禁乱加价);同一患者单次服务中涵盖多个服务项目的,叠加费用不得超过150元。
(5)收费必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不得高于同类项目贵阳市平均价格。
7. 报价内容及要求:供应商向医院交纳资源占用费**万元/年。各报价人根据自身情况对资源占用费进行总价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病人陪护、健康管理、医疗辅助服务、劳务服务、陪护服务等相关内容。
2.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医疗服务重大投诉、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3.具备三级公立医院陪护、陪检服务经验,需提供至少2份近三年公立医院服务合同或验收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三、凡具备上述条件,有意向的公司,将下列资料报送至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函(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报价表(原件加盖公章)。
4、承诺书(原件):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医疗服务重大投诉、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5、提供具备三级公立医院陪护、陪检服务经验业绩2份。(服务合同或验收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6.承诺书(原件):(1)各报价人应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若发现报送资料不真实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切责任自负。(2)承诺对本项目提供的预算征询价格能完全响应服务内容。
各报送人报送的纸质资料都必须装订并加盖公司鲜章后用档案袋密封送至指定地点。
四、送交文件时间和地点
1、送交文件时间:2026年8月26日(1个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02:30--05:00。
2、地点: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西路91号)。
3、联系人及电话:周盛华 0851—85786585。
五、特别说明
1、报价人将相关资料送交到指定地点,超过时间将不再接收。
2、各报价人报送的纸质资料都必须装订并加盖公司鲜章后用档案袋密封送至指定地点,不满足要求的文件将视为不响应。
3、本次征询仅作为院内市场调研,不提供任何文件,不给出最终结果。
4、各单位应严格遵守诚信、廉洁纪律,否则取消资格并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