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条件
采购,人为,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概述:2.2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
2.5框架(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实际分配金额下限不低于预估金额的80%,分配金额上限不高于预估金额的150%。对中标供应商的实际分配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分配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超出其他供应商原足额部分的,应征求供应商意见。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
项目类别:。
标的清单:
名称 | 名称 | 金额(万元) | (1)(2)(3)标1-标涉及物资权重,物资权重仅用于价格分计算,评标价格按投标人报价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3 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4 所有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 1 1.投标产品须具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或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且检测结论为符合。 2.投标产品须至少满足以下情况之一:①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或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③具备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中所列机构颁发的至少以下三个证书之一:《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证书》、《网络关键设备安全检测证书》、《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查证书》。相关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书颁发机构证明其资质有效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加盖证明颁发机构公章)。 主站防火墙(万兆) 2 1.投标产品须具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或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且检测结论为符合。 2.投标产品或者密码卡或者内置安全密码模块须具备由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中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M/T0028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或《GB/T 37092密码模块安全要求》第二级及以上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书颁发机构证明其资质有效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加盖证明颁发机构公章)。 商用密码保障支持系统 3 1.投标产品须具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或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且检测结论为符合。提供报告复印件,若为代理商投标的上述报告复印件还需加盖产品原厂商公章。 2.投标产品须至少满足以下情况之一:①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或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③具备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中所列机构颁发的至少以下三个证书之一:《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证书》、《网络关键设备安全检测证书》、《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查证书》。相关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书颁发机构证明其资质有效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加盖证明颁发机构公章)。 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采购采购,《》,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免费电子印章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采购获取时间 时间:2120获取结束4220000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42359595.和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间及地点 (www.bidding.csg.cn)6.1开启时间:6.2开启。 8.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采购供应商采购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响应供应商处理8.2处理 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人串通,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不得向人或者成员行贿谋取。请各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合同、)造假情形,私下成电话、信息和会面等询问是否参加,请专家在中给予关照等)一经查实,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进行严肃处理。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对于新进供应商以及解除黑名单处理的供应商再次参与南方电网公司系统采购活动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在供应商现场核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时响应内容的全部证明材料(如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发票),如未能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支撑投标时响应内容,招标人有权按照虚假投标处理。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注:现场核查标准如与招标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10.异议及投诉 10.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通过邮箱递交 异议递交方式:ywwzyw@yn.csg.cn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10.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10.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联系方式 人地址:采购:地址:联系人:电话:4008100100转转 采购采购)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采购【盖章位置】 x6BE9F0DB35CBB2117FB8A1F4A7B46F9D_1">21 编辑:cs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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