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连霍以北合村并城郭村安置房项目清算造价咨询服务竞争磋商公告
1.竞争磋商条件
本采购项目 郑州高新区连霍以北合村并城郭村安置房项目清算造价咨询服务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且已落实,采购人为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桥办事处、郑州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各潜在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竞争磋商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连霍以北合村并城郭村安置房项目清算造价咨询服务。
2.2项目编号:CJZB2026-030;
2.3项目概况:郭村安置房项目立项总投资约25亿元,项目包含6个住宅地块、4个商业地块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其中住宅地块建筑面积约 85.2 万㎡,包括高层住宅、配套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地下车库等;4个商业地块仅S2商业地块在建,建筑面积5.45万㎡,其他3个商业地块(S1、S3、S4)目前无建设计划;周边部分基础设施配建完成。
2.4采购范围:选聘造价咨询机构负责郑州高新区连霍以北合村并城郭村安置房项目的清算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郑州高新区连霍以北合村并城郭村安置房项目(包含6个住宅地块、4个商业地块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的工程造价核算,以进场后甲方提供的合同和费用清单等资料为准。包含但不限于已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咨询服务合同、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已发生的各项工程相关费用,经中标单位核算后,按甲方要求出具完整的郭村安置房项目清算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文件。
(2)项目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施工范围:交钥匙工程,包含红线范围内的地勘、文探、设计、建安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桩基工程、土方工程、基坑支护、电梯设备及安装、道路及广场、景观绿化、燃气工程、热力工程、供水工程、污雨水工程、变配电工程、安防智能化系统、消防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达到交房标准涉及的所有工程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地勘、文探、设计、施工、监理、管理费等达到交房标准涉及的所有费用)。此部分造价咨询服务,前期已由建设单位委托某咨询公司开展工作,中标单位需与上述单位配合,对已完工作进行复核并共同完成后续工作,并将成果汇总至项目清算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中。
(3)项目已签订的设计、监理、水、电、气、暖、垃圾清运、高压线迁改等合同,项目已发生的属于清算范围内的相关费用等,经中标单位核算后,按甲方要求出具完整的郭村安置房项目清算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文件。
2.5服务期限:自委托人提供完整资料后,至成果文件经采购人审核无疑问后止,共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及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及造价管理等的规定,提供符合委托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业绩要求:企业2023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0万㎡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关键页即可)等材料扫描件。
3.4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3.5.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竞争磋商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公示”或″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直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公示”或″专项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以上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出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其竞争磋商资格。】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磋商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供应商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该网站上查询到的供应商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次竞争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8 月 25 日至2026年 8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 时。
4.2 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发送。
4.2.1现场领取的,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内容应至少包括领取竞争磋商文件事宜)、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17号楼24层)领取竞争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4.2.2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请先发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内容应至少包括领取竞争磋商文件事宜)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至代理公司邮箱zzgxcsjs506@163.com 获取文件领取登记表(代理公司邮箱回复文档格式),后将文件费转账证明及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 zzgxcsjs506@163.com 获取竞争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4.2.3 逾期送达或发送的资料将不予接受。
4.3 竞争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缴费方式:现金(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或对公转账,如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账户如下:
户名: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号:7616 0155 10000 1433
(供应商转账时,请注明单位名字及项目名称,可简称)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9 月 7 日 15 时 00 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17号楼24层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媒体
6.1本次竞争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址:http://www.hnzbcg.cn/)网站上同时发布。
6.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桥办事处
郑州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17号楼23楼
联系人:付恒晓
电 话:0371-53721655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17号楼24层
联系人:祝明霞、张苗苗
电 话:0371-65631666、0371-65632666
邮 箱:zzgxcsjs506@163.com
2026年 8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