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1张汶高速黑城河特大桥墩柱监测设备及施工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G0611张汶高速黑城河特大桥墩柱监测设备及施工采购询比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G0611张汶高速黑城河特大桥墩柱监测设备及施工采购。
1.2采购人:青海省交通检测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完成G0611 张汶高速特大桥左右幅40根过渡墩柱进行墩柱偏位监测工作,现需采购检测所需主要仪器设备及仪器安装施工。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
2.1采购范围:主要设备包括拉绳式位移计20台、棱镜40个;施工及辅材1项。
2.2供货及施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3服务地点:青海省境内。
2.4质保期:2年。
2.5质量要求:合格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1项类似货物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无需说明本条内容);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 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时间除外,下同),青海新点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购买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青海新点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办事指南栏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方式:线上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付款须备注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青海省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宁市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28040001040027583
4.3采购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日15时00分。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青海新点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供应商应查阅《青海新点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办事指南栏的《投标人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3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传输递交的,采购人拒绝接受。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并在开启时间截止前使用CA锁完成线上不见面开标并解密文件。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青海新点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采购人:青海省交通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22号
邮政编码:810003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4395546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14楼
邮编:810003
联系人:郑伟
电话:0971-3861433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