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省电力公司2026年新增第一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282625

   2026-08-28 0
核心提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6年新增第一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6年新增第一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82625

1.招标条件

项目单位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并委托青海德坤智慧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

序号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分包

数量

单位

接受的投标主体

1

282625-1109007-9999

001蓄电池组

1

53

制造商

2

282625-1101000-9999

002压板状态采集装置

1

3

制造商

3

282625-1503008-9999

003风机

1

37

制造商/代理商

4

282625-1507004-9999

004无人机

1

12

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

5

282625-1501041-9999

005真空抽气机组

1

1

制造商/代理商

6

282625-2200000-9999

006安全标识牌

1

2616

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

7

282625-2402009-9999

007硬件加密机

1

3

制造商/代理商

8

282625-1300000-9999

008仪器仪表

1

1

制造商/代理商

9

282625-1300000-9999

008仪器仪表

2

1

制造商/代理商

10

282625-1300000-9999

008仪器仪表

3

1

制造商/代理商

11

282625-1300000-9999

008仪器仪表

4

4

制造商/代理商

12

282625-1300000-9999

008仪器仪表

5

1

制造商/代理商

13

282625-1404007-9999

009网络线

1

600

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

●详见货物清单。(通过系统直接生成《货物清单》)

●协议库存增加:货物清单的″交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实际交货时间以供货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 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中标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中标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77号),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1)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2)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中标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

(13)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4)必须具有生产招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5)必须具有生产招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6)其他

投标主体承诺函

投标人名称

本标包投标主体

XXX公司

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集成商/经销商,填其中的一种

对于本批次所有标段,投标人均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投标人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集成商/经销商投标主体承诺函》(以下简称″投标主体承诺函”),并按分包放入技术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包括未按附件格式提供者)和提供了″投标主体承诺函”,但与其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所记载的主体不一致的,将进行否决处理。

本招标文件中的制造商是指以原材料或零组件(自制或外购),经生产、加工、集成、调试等工序,制成一系列产品的生产企业。制造商(提供可以证明制造商身份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验场地、生产试验设备等)可分以下两种类型:第一种为传统意义上的制造商,其具有核心生产能力,拥有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具有完整的生产工艺流程,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并提供售后服务。第二种为具备系统集成能力的制造商,其能够自行设计和制造产品的关键部分或核心软件、程序,通过外购外协零组件,依托自身产品整体设计、解决方案开发、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能力,经集成、安装、调试,最终形成完整的成套产品给客户,并提供产品维保服务。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是指依法注册,由制造商进行委托代理授权、作为独立主体参与采购活动并签订合同的法人或组织,且在人员配备、资金实力、质量信誉、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保证招标项目如期完成所需的实施能力。集货商是指将零散小批量、从多家制造商预定或采购产品,提供销售服务的企业。集成商是指具备系统集成能力,经集成、安装、调试,最终形成完整的成套产品给客户,并提供产品维保服务。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集货商/集成商/经销商无需代理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2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 )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此次招标采购采用大文件上传+″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 上传至国网青海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知悉。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当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大文件)和通过″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 上传至国网青海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知悉。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投标人仅可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对于受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容量限制,要求通过网盘递交的文件,投标人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

(2)云存储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指通过″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传至国网青海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技术投标文件(自行制作);2.商务投标文件(包含商务文件)(自行制作),共二份文件需完成上传,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查看所涉标包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如因缺失造成的否决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投标人未在″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对应标包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该标包投标文件未递交,请投标人上传文件时认真查看批次名称、分标名称、包号,对应上传。

★关于采用″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递交投标文件的说明

(1)请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后使用″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的辅助投标功能(使用功能前请插入电子钥匙 ukey),进行相应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47.100.70.249/qh-web/)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通过″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上传成功后,可在工具端查看投标回执单结果,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以回执时间为准),或在截标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修改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3)投标人在截标时间前可重复递交投标文件,文件修改可直接在工具中重新编辑修改、重新加密、上传,完成对原投标文件的修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国网青海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国网青海电力数字化投标辅助工具”操作说明详见工具下载地址中″下载操作说明”,工具软件客服电话见下载地址中″运营支持”。

5.4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根据电脑操作系统对应下载32位/64位投标工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9号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邮编:81000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德坤智慧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工业园区临空综合经济园中关村西路15号青海德坤智慧物资有限公司

邮编:810502

项目负责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971-6194210

电子邮件:qhdkzh@zbdlzx.cc  

Ø 电子钥匙业务咨询:400-991-5500

Ø 供应商注册相关业务咨询:4001695598转1转2

Ø 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投标工具相关操作问题、咨询):4001695598转1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nclick="showimg('http://www.qhei.net.cn/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合规约定.docx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其他事项

10.1档案移交的要求

10.1.1中标人应根据国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项目档案归档所需的资料,并负责或配合项目实施方有关单位完成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10.1.2根据档案管理要求所有中标人须补充完整纸质投标文件,所有档案资料要求内容准确、格式规范、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印章齐全有效,符合档案原始记录性、有机联系性和长久保存要求。所有文字材料为″双层PDF”格式,各类设备图纸为″DWF矢量图”格式,同时确保电子、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通知递交时间、送达或邮寄地点(纸质投标文件制作及装订要求详见中标候选人公示),逾期标书未到影响合同签订的后果自负。

10.2实物ID管理要求

按照国网公司实物ID管理要求,本次招标中启用实物ID管理的物资,应由供应商按照不同物资类型,随物资提供并安装二维码标签和RFID电子标签。标签制作及标签安装需满足国网相关技术规范及安装指导手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合同专用条款增加以下事项

合同事项

条款项号

约定内容

涉及合同

1

附件X 抽检结果分级表

抽检结果分级表以电子商务平台首页--质量监督--抽检标准页面公布的最新执行的抽检工作规范中抽检结果分级表为准。

5.1 20kV以下交流变压器采购合同(招标)

5.11 66kV及以上互感器采购合同(招标)

5.119 10kV及以下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设备类)

5.12 66kV及以上互感器采购合同(非招标)

5.120 10kV及以下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材料类)

5.121 35kV-220kV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设备类)

5.122 35kV-330kV协议库存

5.13 35kV及以下隔离开关采购合同(招标)

5.14 35kV及以下隔离开关采购合同(非招标)

5.19 消弧线圈、接地变及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采购合同(招标)

5.2 20kV以下交流变压器采购合同(非招标)

5.20 消弧线圈、接地变及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采购合同(非招标)

5.23 开关柜(箱)采购合同(招标)

5.24 开关柜(箱)采购合同(非招标)

5.25 电力电容器采购合同(招标)

5.26 电力电容器采购合同(非招标)

5.29 避雷器采购合同(招标)

5.30 避雷器采购合同(非招标)

5.31 支柱绝缘子采购合同(招标)

5.32 支柱绝缘子采购合同(非招标)

5.5 35kV及以下互感器采购合同(招标)

5.57 金具采购合同(招标)

5.58 金具采购合同(非招标)

5.59 杆塔类采购合同(招标)

5.6 35kV及以下互感器采购合同(非招标)

5.61 杆塔类采购合同(非招标)

5.62 导地线采购合同(招标)

5.63 导地线采购合同(非招标)

5.64 绝缘子采购合同(招标)

5.65 绝缘子采购合同(非招标)

5.66 电缆及电缆附件采购合同(招标)

5.67 电缆及电缆附件采购合同(非招标)

5.7 66kV及以上隔离开关采购合同(招标)

5.8 66kV及以上隔离开关采购合同(非招标)

 2026年8月28日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适用标包

小类

业绩要求(不少于)

试验报告

关键参数

生产设备

试验设备

001蓄电池组包1

蓄电池组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

/

/

002压板状态采集装置包1

压板状态采集装置

近三年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

/

/

003风机包1

风机

近三年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

/

/

004无人机包1

无人机

近三年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

/

/

005真空抽气机组包1

真空抽气机组

近三年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

/

/

006安全标识牌包1

安全标识牌

近三年业绩不少于800万元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报告。

/

/

/

007硬件加密机包1

硬件加密机

近三年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

/

/

008仪器仪表包1

色谱仪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实验室-色谱仪的检定(校准)证书。

/

1、钻床
2、恒温干燥箱

1、绝缘电阻测试仪
2、工频耐压测试仪
3、数字测温仪
4、气体流量计
5、温度试验箱

008仪器仪表包2

SF6气体综合测试仪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SF6气体综合测试仪的型式试验报告。

/

1、装配类设备
2、焊接类设备

1、标准气体稀释装置
2、绝缘电阻表
3、湿度发生装置
4、标准湿度检测仪
5、气体流量计
6、交流耐压测试仪

008仪器仪表包3

局放测试仪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局放测试仪的型式试验报告。

/

1、装配类设备
2、焊接类设备
3、包装类设备

1、信号发生器
2、示波器
3、频谱分析仪
4、高低温湿热、老化箱
5、绝缘电阻测试仪

008仪器仪表包4

故障检测仪

近三年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

/

008仪器仪表包5

绝缘性能试验设备

近三年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

/

009网络线包1

网络线

近三年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

/

 


发布编辑:qh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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