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国道安装信号灯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2026-08-28 0
核心提示:采购项目编号:HBWZ20260716-GK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
采购项目编号:HBWZ20260716-GK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香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人地址 :香河县五一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飞 0316-862595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锦城小区7-1-4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郭晓敬 0316-5905801
采购预算金额:750000.00
采购用途 : 采购一批信号灯、立杆、信号机等,详见招标文件。#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节能产品政策;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优惠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3(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08-3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09-04
时刻说明:09:00-12:00-12: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09-21 09:30
开标时间:2026-09-21 09:30
开标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供应商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 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tzgg/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 4、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lf.html。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6、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 7、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冬雷;地址: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电话: 0316-8676017。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编辑ccgp-heb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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