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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念机票产品票样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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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纪念机票产品票样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纪念机票产品票样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CMC-E-202627402 |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 (五)项目需求: | |||||||||||||||||||||||||||
本项目拟选定1家供应商,为国航提供包括″人生第一张版”、″旅行纪念版”和″国航系纪念版”三款纪念机票产品。其中,″人生第一张版”、″旅行纪念版”采用现有产品设计,″国航系纪念版”为本次采购新增设计。 (一)设计印制要求 1.″人生第一张版”、″旅行纪念版”须严格依据国航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及技术标准》进行制作。 2.″国航系纪念版”为本次新增版式产品。产品印制尺寸:190mm×82mm。纸张材质为含棉量100%,95±5g/㎡无荧光水印钞券纸。 供应商须基于国航提供的平面设计矢量图,应用钞券级防伪技术,完成产品防伪设计、技术加工方案,并形成完整的产品交付体系。在设计环节,供应商可在不改变原设计核心意图的前提下,对平面设计稿进行优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元素布局、比例缩放、位移、颜色微调及纹理处理等),以提升票券的图案化、工艺化与防伪化效果。 防伪工艺与材料标准方面,供应商须综合运用包括但不限于凹印雕刻、胶印印刷、手绘图案、胶凹套印、双色荧光号码、套印无色荧光、全埋安全线、彩虹印刷等特殊工艺处理手段。产品须至少包含普通油墨和防伪油墨,并且所有使用的油墨均须具有良好的印刷适应性、干燥性能、防粘脏性、印版还原性、物理耐性以及化学耐性,确保成品图案难以脱落。 最终成品须达到以下质量标准:票面线条清晰流畅,色彩层次丰富细腻,整体视觉风格具备鲜明的钞券特征与极高的可识别性。供应商应确保新增的″国航系纪念版”产品在防伪设计与技术等级上与原有产品(″人生第一张版”、″旅行纪念版”)保持同等水准。 (二)生产交付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厂房、专业印制设备以及符合产品需求的生产环境。 2.供应商须具有并执行清晰的检查机制,做好复检工作,保证向国航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以及国航对交付产品的质量要求。 3.供应商须根据国航要求,向国航或国航指定企业提供免费测试票样,以满足喷墨、激光打印、个性化信息印制等测试需求。 4.供应商须按照每1万张订单对应10张票样的标准提供产品留样,不加盖″票样”标识,可根据国航要求印制纪念机票冠字号。票样交付时间以国航要求为准。 5.本项目为非定时定量采购,国航将以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供应商应于收到订单之时起4小时内向订单中列明的国航联系人确认收到订单。 6.供应商须在国航下订单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交付工作,并在每批次产品交付时提供质量检测报告。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含纪念机票本票以及配套的收藏证书,产品应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7.供应商负责将产品按照国航要求及时送交国航或国航指定企业,并应保证产品服务节假日无缝供应。 8.供应商交付的所有产品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采取防潮、防雨等保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地送达国航指定地点。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产品名称和数量等详细产品信息的《产品送货单》。 9.产品抵达交货地点后,国航或国航指定企业应清点产品数量,并根据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外观、包装、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经国航或国航指定企业验收合格的产品,双方代表应在《产品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以示验收合格。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产品送货单》应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10.如供应商代表不能参加现场验收,则以国航或国航指定企业验收结果为准。如有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包括产品本身或因运输产生的质量问题等),国航或国航指定企业应及时将验收结果反馈供应商,供应商应出面处理,并根据国航或国航指定企业的要求免费进行退换。 11.产品验收合格并经国航或国航指定企业在《产品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后,视为完成交付,该日期为交付日期。交付完成后国航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12.供应商须配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残次产品、因质量问题被国航退回的产品进行销毁,不得挪作他用。 13.如因供应商原因须对产品印制方案进行修订,供应商须提前通过书面形式向国航提出申请和说明,并于调整产品印制方案期间提供样品供国航用于设计确认、测试,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三)产品售后 1.供应商应设有国航专属的业务对接人员,跟踪国航订单,提供咨询服务,处理各订单项下的产品需求、投诉等事宜,包括产品质量、数量、规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以及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需求和投诉。 2.产品应包含为期3年的免费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如国航或国航指定企业或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交付的产品出现任何产品印制的质量问题,供应商应配合核查并在质量问题确认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免费更换产品并运送至国航或国航指定企业指定交货地点。更换的产品必须为全新并符合本协议规定质量标准的产品,经国航或国航指定企业再次验收合格后视为该产品交付。如供应商拒不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视为未根据本协议约定交货。 (四)人员资质水准 1.供应商应配备成熟专业的指定团队提供业务支持和服务保障,由固定联系人与国航或国航指定企业沟通联络,相应联系人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发生变动的情况下,须提前告知国航并将新成员的相关项目经验发国航审核确认;国航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2.服务团队设置对项目进行全流程管理的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总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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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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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8月31日至2026年09月08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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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南女士 | |||||||||||||||||||||||||||
| 联系人电话:01061463155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ynan@airchina.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所有报名材料均须逐页加盖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