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卷烟生产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构建与应用丛书》系列书籍出版
询比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 省 郑州 市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卷烟生产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构建与应用丛书》系列书籍出版,(中烟电子采购平台项目编号: C202605BA2002672615265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为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内容与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卷烟生产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构建与应用丛书》系列书籍出版拟通过公开询比的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对《烟草制丝工艺过程智能管控实践》、《卷包过程质量控制》、《卷烟加工设备运维》共3本书对外出版并交付采购人书籍。
2.2采购范围:对《烟草制丝工艺过程智能管控实践》、《卷包过程质量控制》、《卷烟加工设备运维》共3本书对外出版并交付采购人书籍。
2.3最高限价:45万元(含税)。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书籍出版并交付书籍。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1.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图书出版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图书出版许可证证明)。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附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情况,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下同)″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
【查询指南: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在″全文搜索”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在″当事人”一栏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本文中网页截图均按此要求。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供应商(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如供应商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网页内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共计2项)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3供应商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4供应商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在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行贿供应商名单且未在禁入期限内及未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响应人名单中。(供应商提供后附格式的书面承诺;评审当天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并提交《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查询记录表》;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比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本项目不得转包。(响应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无法在该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3.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 年 9 月 3 日00时00分00秒--- 2026 年 9 月 10 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tobacco.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待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确认收款无误后,即可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采购文件,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采购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指南)。
4.4获取采购文件费用:″0元/项目”。
4.5潜在供应商完成费用支付后即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潜在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采购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资格。
4.6领取采购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审日评审开始前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9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00 秒
递交方法:
5.1递交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下评审方式
5.2递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枫杨街2号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A401会议室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 2026 年 9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00 秒
评审地点及方式:
6.1评审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下评审方式
6.2评审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枫杨街2号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A401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7.2承诺书
7.2
承诺书
致: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1.我方近三年( 年 月 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我方近三年( 年 月 日以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我方近三年( 年 月 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我方近三年( 年 月 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5.我方近三年( 年 月 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响应资格)。
6.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和郑州烟草研究院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7.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8.我方不存在以″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况。
9.我方非联合体响应;我方承诺成交后不转包、分包。
10.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11.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中选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采购人拒绝我方的响应、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12.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规范办(电话:0371-67672907)。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71-67672339
电子邮件:liuxpw@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101室
联系人:邵女士、肖先生
电话:0371-60109151
202609020907506971590076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