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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辆管理定位系统服务(GIS、OBD、监控)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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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货站事业部车辆管理定位系统服务(GIS、OBD、监控)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车辆管理定位系统服务(GIS、OBD、监控)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ACC-E-202625526 | |||||||||||||||||||||
|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 (五)项目需求: | |||||||||||||||||||||
本项目供应商需能为五地(北京、天津、杭州、成都、重庆)六货站及凤凰天津提供全域统一的车辆安全智能管控软硬件一体化平台,通过车载终端实时采集车辆位置、车况、视频数据,自动识别违规驾驶与电池安全隐患,配套分级预警、语音提醒、全域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打通多业务系统数据互通,实现多站点车辆统一监管,前置防控运输安全风险。本项目采用硬件租赁服务模式实施,不涉及任何设备所有权转移,所有车载终端、配套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平台软件均由供应商以租赁方式提供,采购人按约定服务周期支付对应服务费用,项目执行期内无需另行支付设备采购类费用。协议期为2年。 1.合规要求:设备、数据传输需符合道路车载视频、车辆动态监测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机场管控区域专网、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硬件通信协议、数据上报格式适配平台对接与监管报送要求,设备进场需提供对应合规检测材料。车载视频终端需符合JT/T 1076-2016、JT/T 1078-2016标准并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新能源车辆OBD/CAN采集需满足GB/T 45688-2025相关监测数据获取要求;涉及机场控制区、无线专网、弱电施工的,需符合属地机场、空管专网及国货航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2.硬件部署:为336辆作业车辆部署OBD采集,266辆部署视频监控,配置车载智能终端,在北京货站署虚拟化业务服务器集群,在天津、成都双流、成都天府、杭州、重庆5地各部署1套属地前置服务器及配套网络设备,实现数据汇聚与属地化接入,所有硬件参数、配置明细按采购公告附件标准执行。(以上车辆数据为预估数量) 3.软件平台:搭建覆盖GIS高精度定位监控、车辆OBD数据监测、车载AI视频分析、新能源车充电管理、人车身份绑定、智能语音提醒、驾驶行为闭环告警、外设管理、多维数据报表、全域统筹分析十大功能模块的管控平台,支持六货站数据互联互通、分级权限管理,完成与国货航现有车辆运营、充电桩管理、货站数字化平台的对接。 4. 运维服务:数据传输优先采用专网/专线链路,成都双流站点需适配空管1.8G无线专网;供应商需具备六地现场服务能力,提供5×8小时驻场维护,故障15分钟响应、2小时到场的全周期运维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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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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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8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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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货站事业部 | |||||||||||||||||||||
| 联系人:郭女士 | |||||||||||||||||||||
| 联系人电话:022-24903217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guomiao@airchinacargo.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报名材料需结合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要求提交:标注″必传”的材料,供应商须按要求完整上传,非必传材料,报名阶段可暂不提供。
(三)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