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郭村安置区商业项目供配电工程(二次)竞争磋商公告

   2026-09-03 0
核心提示:郑州高新区郭村安置区商业项目供配电工程(二次)竞

                           郑州高新区郭村安置区商业项目供配电工程二次竞争磋商公告


1.竞争磋商条件

本采购项目 郑州高新区郭村安置区商业项目供配电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已落实,采购人为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参与该项目二次竞争磋商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郭村安置区商业项目供配电工程(二次)。

2.2采购编号:CJZB2026-027。

2.3项目地点: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元路南辅路南、长椿路西。

2.4项目概况:郭村安置区商业项目供配电工程位于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元路南辅路南、长椿路西。新建一栋20层商业综合体,总建筑面积54527.31㎡,地上建筑面积37152.18㎡,地下建筑面积17375.13㎡。现申请正式用电容量4250KVA,总用电容量4250KVA,要求双电源供电。

2.5建设内容:采用双电源供电外网从长椿一所至专用配、一次专用配内的设备和照明、接地及电气二次,不含专用配低压柜出线。

2.6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磋商文件、供电部门审核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项目施工、设备材料采购、验收送电移交、通电维护等相关服务。

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电力行业及供电部门的标准和运行要求,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保证正常通电移交要求。

2.9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设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能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出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注:注册建造师证电子注册证书的使用要求按政府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3.3业绩要求:企业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含15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即可)】。

3.4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况;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企业须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竞争磋商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公示”或″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直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公示”或″专项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以上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出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其竞争磋商资格。】

3.5.3企业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竞争磋商活动;(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出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5.4企业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竞争磋商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出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该网站上查询到的单位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次竞争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9 月 4 日至2026年 9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 时。

4.2 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发送。

4.2.1现场领取的,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内容应至少包括领取磋商文件事宜)、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17号楼24层)领取竞争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4.2.2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请先发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内容应至少包括领取磋商文件事宜)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至代理公司邮箱zzgxcsjs506@163.com 获取文件领取登记表(代理公司邮箱回复文档格式),后将文件费转账证明及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 zzgxcsjs506@163.com 获取竞争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4.2.3 逾期送达或发送的资料将不予接受。

4.3 竞争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缴费方式:现金(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或对公转账,如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账户如下:

户名: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号:7616 0155 10000 1433

(供应商转账时,请注明单位名字及项目名称,可简称)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9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17号楼24层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媒体

6.1本次竞争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址:http://www.hnzbcg.cn/)网站上同时发布。

6.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17号楼23层

联系人:付女士

电  话:0371-53721655

电子邮件:gxjsjtfwb@126.com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17号楼24层

联系人:祝明霞、张苗苗

电  话:0371-65631666、0371-65632666

邮  箱:zzgxcsjs506@163.com

 

                                                                2026年 9 月 3 日


编辑:hnzb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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