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咨询一标段(ZX-1) | 济南至阳谷高速公路济南至齐河段主体工程K27+583.8-K40+736段(暂定,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划分为准)所含路段范围内的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具体范围应涵盖估算审核、概预算审核、协助各阶段方案测算、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与审核、招标过程参与、清标、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的投资管控、竣工结算及备案、项目后评估、协助财务决算、项目复审、协助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及其他建设单位要求的咨询等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220万元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专业技术工程师(3人):均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无 |
| 咨询二标段(ZX-2) | ①除咨询一标段范围外的工程及全线各专业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电力迁改工程等)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具体范围应涵盖估算审核、概预算审核、协助各阶段方案测算、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与审核、招标过程参与、清标、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的投资管控、竣工结算及备案、项目后评估、协助财务决算、项目复审、协助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及其他建设单位要求的咨询等工作)。②济南至阳谷高速公路济南至齐河段工程项目沿线土地征用、地上附着物及管线迁改工作开展跟踪审计。③本工程涉及的其他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监理、检测、监测等项目),以及全线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总协调任务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①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280万元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业绩。
②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15万元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复核审计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专业技术工程师(4人):均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其中1人为征地拆迁工作负责人。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完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在建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证明材料。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工作。 |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