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深州市分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深州市长江西路7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盛旺 0318-331217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 衡水市 桃城区前进南大街46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颖 0318-2358858
采购预算金额:2850000.00
采购用途 : 聘请专家团队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管控服务。#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09-0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09-11
时刻说明:00:00-12:00-12:00-23:59
投标截止时间:2026-09-29 08:30
开标时间:2026-09-29 08:3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供货时间:10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5号,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需从″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