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美术馆机房IG541全淹没组合分配式气体灭火系统及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钢瓶检测及充装服务工程招标公告

   2026-09-0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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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美术馆机房IG541全淹没组合分配式气体灭火系统及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钢瓶检测及充装服务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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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广汇美术馆机房IG541全淹没组合分配式气体灭火系统及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钢瓶检测及充装服务已由四川广汇蜀信实业有限公司自主立项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四川广汇蜀信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面向社会择优选择合作施工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招标行为,属于企业择优选择合作方的经营活动,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招标全过程遵照招标人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广汇蜀信实业有限公司所有。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广汇美术馆机房IG541全淹没组合分配式气体灭火系统及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钢瓶检测及充装服务

(二)项目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广汇美术馆

(三)工期要求:检测工期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825日(以招标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91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最终考核依据。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广汇集团企业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五)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主要内容:

1提供广汇美术馆机房IG541全淹没组合分配式气体灭火系统及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钢瓶检测及充装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查、内部检查、压力检查、无损检测、拆装、搬运、运输、定期检验检测、补漆、气体检测、气体释放和充装,钢瓶零部件、附件的检测、不合格内容更换,周转备用气瓶的提供、不合格气瓶及附件更换,对原系统进行系统恢复及全过程运输,以保证气体灭火系统钢瓶的正常使用,并符合《气瓶安全技术规程》规定。以及完成广汇美术馆IG541和七氟丙烷检测项目的一切工作内容。其中IG541425瓶(82L/瓶),七氟丙烷丙烷14瓶(120L/瓶),氮气启动瓶2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投标人须完全满足以下全部资质条件,缺一不可,否则预审不予通过:

1、平台注册要求:须为广汇物流电子采购平台(http://zc.chinaghwl.com:81/)注册合格企业,获取注册资料请联系招标联系人。

2、企业基本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具备对应项目经营范围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及财务审计报告。

3、专业施工资质: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气瓶检测的工作资历,具有经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机构核准的《气瓶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拥有不少于3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钢瓶检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工作范围描述页、客户的使用评价反馈证明、主要技术参数页等关键页面。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以上资料提供任意一类视为有效业绩)。

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严重违约、重大诉讼仲裁等不良记录,企业财产无冻结、接管情况,未被列入行业禁投、失信黑名单,具备良好的社会商业信誉。

6、产品资质要求:投标所用设备、主材须提供权威有效的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等合规资质文件。

7、廉洁要求:投标单位及各级管理人员与广汇集团管理人员无亲属、特定关联关系,无违规挂靠、利益关联情况。

8、投标形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规分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完成广汇物流电子采购平台注册预审、项目投标报名后,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300/份,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2、投标人缴费后将银行缴费凭证提交招标人,待开通平台投标权限后,自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下载完整招标文件及配套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000柒仟元整)。

2、缴纳截止时间:202681918:00(北京时间),逾期未足额缴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缴纳要求:须从投标人平台备案基本账户以电汇、网银方式转账,不接受现金、个人转账、第三方代缴等其他形式。

4、指定账户信息:

户名:四川广汇蜀信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哈密市商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账号:8980 1010 0100 1264 27

5、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在规定时限内补足。

六、招标答疑与现场踏勘

1、答疑截止时间:202681918:00(北京时间),投标人可通过广汇物流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疑问,招标人统一答疑回复,逾期不再受理提问。

2、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需向招标人申请许可后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踏勘费用、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信息

(一)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8219:00(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纸质版文件送至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隆祥西一街88号广汇CBD1号楼3楼开标室;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同步上传至广汇物流电子采购平台。

3、文件要求:正本1套、副本3套,采用不可拆分胶装装订,每页按要求盖章签字,标注清晰页码及正副本标识,所有投标资料不予退还。

(二)开标会议

1、开标时间:2026821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隆祥西一街88号广汇CBD1号楼3楼开标室

3、参会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平台注册授权业务经理须到场参会,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资质原件备查,身份核验不符、无故缺席、擅自离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废标处理。未到场投标人需全程视频核验身份,无法核验的作废标处理。

八、评标办法与定标原则

本项目在满足工期、质量、技术规范全部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合理低价中标原则,综合考量投标方案完整性、产品质量、施工实力、企业信誉择优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对异常低价报价有权质疑、否决,不承诺最低价中标。项目全程设有议标、价格磋商环节,由招标工作小组现场组织实施。

九、履约保证金与合同要求

1、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缴纳不低于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抵扣,差额补足)。

2、中标单位可提供四大国有银行(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办理完成后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3、项目付款包含一定比例的半年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实物支付,投标人须予以认可。

4、项目整体质保期3年,中标单位需提供全套竣工资料、运维培训及终身技术支持。

十、无效投标与罚则说明

投标人存在资质不符、资料造假、未缴保证金、缺席开标、串标围标、虚假报价、违规挂靠、与广汇关联人员未主动申报等情形的,一律作废标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纳入广汇集团不良合作黑名单,1-3年内禁止参与集团所有招标项目,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赵志强

联系电话:15882049838

现场踏勘联系人:冯骄阳13980597659

联系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隆祥西一街88号广汇CBD1号楼3

平台咨询电话:0991-23753060991-2336660

十二、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91-23650120991-2365008

举报邮箱:ducha@xjghjt.comghztcpt@126.comxjguanghuits@163.com

举报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3H座纪检监察室(邮编:830002

监督渠道:广汇官网清风广汇·直通车栏目、广汇微讯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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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guang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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