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泉州电厂惠安辋川120MW陆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前期专题研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607785,招标人为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集团惠安辋川120MW陆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场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升压站站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8.923060°,北纬24.995798°。容量120MW(交流侧)光伏电站,配套建设1套110kV升压站,升压站为陆上升压站。本项目需完成国能集团惠安辋川120MW陆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专题报告编制。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需满足国能福建公司投资决策评审标准直至取得投决批复文件);
(2)可研阶段地形测量(含升压站,光伏场区1:2000、升压站1:500)、工程地质勘察(含光伏区、升压站部分,光伏区部分不少于60个钻孔、升压站不少于6个钻孔)、浅地层剖面探测、侧扫声呐;
(3)升压站勘测定界及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4)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5)安全预评价报告;
(6)职业病预评价报告;
(7)水土保持(含升压站)报告;
(8)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9)无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材料;
(10)鸟类影响评估报告(如需);
(1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升压站部分)报告;
(12)使用一般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13)水域防洪评价专题报告;
(14)配套升压站核准并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需);
(15)渔光互补养殖分析论证报告。
上述专题包含办理专题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并按要求获取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或通过甲方单位审查。
本项目仅划分1个标段。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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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题名称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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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需满足国能福建公司投资决策评审标准直至取得投决批复文件) |
投标人接到招标人开展工作的书面通知45日内完成可研报告初稿,评审后7日内完成可研报告收口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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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可研阶段地形测量(含升压站部分,光伏场区1:2000、升压站1:500)、工程地质勘察(含光伏区、升压站部分,光伏区部分不少于60个钻孔、升压站不少于6个钻孔)、浅地层剖面探测、侧扫声呐。 |
投标人接到招标人开展工作的书面通知30日内完成地形测量,60日内完成全部勘察测量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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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升压站勘测定界及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
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后50日内完成升压站勘测定界及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提供报告后5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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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
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后30日内完成社稳分析报告,提供社稳分析报告后20日内完成社稳评估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5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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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可研初稿完成60日内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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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职业病预评价报告 |
可研初稿完成60日内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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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水土保持(含升压站)报告 |
可研初稿完成3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5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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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
取得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后30日内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35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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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无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材料 |
取得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后30日内取得无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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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鸟类影响评估报告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鸟类影响评估报告(如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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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升压站部分)报告 |
项目取得用地规划选址意见后60日内提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报批稿,提供评估报告报批稿后9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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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使用一般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
取得用地规划选址审意见后60日内完成使用一般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9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如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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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水域防洪评价专题报告 |
取得用地规划选址预审意见后30日内完成水域防洪评价专题报告,通过评审后20日内完成报批稿修订,提供评估报告报批稿后6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如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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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配套升压站核准并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 |
提供可研报告及其他所需资料后30日内完成配套升压站核准报告编制、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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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渔光互补养殖分析论证报告 |
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后30日内完成渔光互补养殖分析论证报告编制 |
注:该工程包含本工程开工前关于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如需办理)等办理。各专题(含升压站用地等)按照要求需要取得农村农业局、环保局、国土空间规划、用地、林草、湿地、水利等科局机构批复的,按要求取得批复意见,并完成有关部门机构及甲方审核通过。
2.1.4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独立承担80MW(或80MWp)及以上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独立承担80MW(或80MWp)及以上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14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9-29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
邮 编:362804
联 系 人:陈虹宏
电 话:0595-87026193
电子邮箱:20100985@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2号1幢3505室(如座机无人接听,可邮箱留言)
邮 编:210036
联 系 人:邵亮亮
电 话:025-86728632
电子邮箱:20033199@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