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张家口市公安局万全分局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孔家庄镇滨河西路2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成尚玮 0313-868466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大街新6号1区新五一广场4幢1单元22层22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包晓勇 0313-5898783
采购预算金额:880000.00
采购用途 : 采购射频视频一体机、逆行相机、天线、网络版红绿灯信号检测器、终端管理盒、LED频闪灯等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09-1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09-16
时刻说明:9:00-12:00-12: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09-30 09:00
开标时间:2026-09-30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依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1.5%。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5、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7、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537。 8、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0、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11、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