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隆治乡张家村至巴州镇公路巩固提升工程、民小公路至G6京藏高速连接线工程、民和县满坪镇傲沟村至朵堡村公路巩固提升工程施工监理询比采购公告

   2026-09-09 0
核心提示:民和县隆治乡张家村至巴州镇公路巩固提升工程、民小公

民和县隆治乡张家村至巴州镇公路巩固提升工程、民小公路至G6京藏高速

连接线工程、民和县满坪镇傲沟村至朵堡村公路巩固提升工程

施工监理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民和县隆治乡张家村至巴州镇公路巩固提升工程、民小公路至G6京藏高速连接线工程、民和县满坪镇傲沟村至朵堡村公路巩固提升工程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民发改〔2026〕131号、民发改〔2026〕133号、民发改〔2026〕13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海东市交通运输局以东交规建〔2026〕154号、东交规建〔2026〕149号、东交规建〔2026〕14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交通领域专项资金,采购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施工监理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县隆治乡张家村至巴州镇公路巩固提升工程、民小公路至G6京藏高速连接线工程、民和县满坪镇傲沟村至朵堡村公路巩固提升工程施工监理询比采购。

1.2 采购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1.3 采购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民和县隆治乡张家村至巴州镇公路巩固提升工程位于青海省民和县隆治乡、巴州镇境内,为民和县隆治乡张家村至巴州镇接道路,路线全长30.227公里,本次建设在平纵面线形维持原路不变的情况下,检查处理病害,结合现场调查,对路基、路面病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段治理,统一罩面,提高路面强度,延长使用寿命,并完善沿线防护、排水及生命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标准段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中四级公路(I类)标准,设计速度15km/h。民小公路至G6京藏高速连接线工程路线全长3.24km,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结合现场地形、管线及厂区限制条件,仅对K0+000~K0+545段实施单侧拓宽。并完善路基、路面、防护、排水、交叉、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技术标准K0+000~K3+240段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民和县满坪镇傲沟村至朵堡村公路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总里程9.71公里,维持原路平、纵面不变,原路基宽度4.5m不变,路面宽3.5m不变。原路为2010年修建的农村水泥硬化路,道路等级为《青海省农村公路标准》,勘测设计执行《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中四级公路II类标准,设计速度15km/小时。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合同包。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全线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环保等工程施工监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监理合同包,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现对下设的总监办进行公开采购。

2.2 本次询比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合同包编号为TSJL-1。

2.3 监理服务期:计划监理服务期为73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5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青海省及采购人相关规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通过交工验收,且在国内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含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监理业绩。

(3)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②供应商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③供应商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④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datang/09092003>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类别),近5年内(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国内担任过一项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2日上午09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我司电子邮箱(371551072@qq.com)。

注:邮件名称格式要求: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酒店7楼小会议室(青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datang/09092003>

8. 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

机    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民和县交通综合办公大楼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12楼1210室

邮政编码:

810800

邮政编码:

810001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 系 人:

马大亮

电    话:

0972-8532133

电    话:

0971-6308711

传    真:

/

传    真:

0971-6308711

邮    箱:

/

邮    箱:

/

2025年9月9日

 


发布编辑:qh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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